[發明專利]一種城市污泥綜合利用處理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47042.0 | 申請日: | 2014-02-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68391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1-11 |
| 發明(設計)人: | 平國明;楊言中;范飛標;鄧祎;韓迪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春暉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G7/00 | 分類號: | F23G7/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2369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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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城市 污泥 綜合利用 處理 系統 | ||
1.一種城市污泥綜合利用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污泥干燥單元(1)、污泥焚燒處理單元(2)、焚燒爐煙氣處理單元(3)、汽輪機發電機組發電單元(4)、廢汽收集處理單元(5)和建材生產單元(6),所述的污泥干燥單元(1)將污泥干燥后進入污泥焚燒處理單元(2),污泥焚燒處理單元(2)所產生的污染氣體通過焚燒爐煙氣處理單元(3),所述的污泥焚燒處理單元(2)產生的蒸汽進入汽輪機發電機組發電單元(4)進行發電,所述的廢汽收集處理單元(5)的汽源為汽輪機發電機組發電單元(4)做功后產生的的余汽和污泥干燥單元(1)中污泥經干燥所產生的水蒸汽,所述的廢汽收集處理單元(5)將蒸汽通入污泥干燥單元(1)烘干污泥,所述的污泥焚燒處理單元(2)焚燒污泥產生的廢渣通過建材生產單元(6)生產加工成建筑材料,所述的污泥焚燒處理單元(2)中焚燒爐溫度為850-950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污泥綜合利用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污泥干燥單元(1)通過間接式蒸汽污泥干燥裝置(11)將污泥干燥,所述的污泥經干燥后含水率為35%-4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污泥綜合利用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污泥干燥單元(1)污泥中所含的水變成水蒸氣排出,通過廢汽收集處理單元(5)再次作為污泥干燥單元(1)的部分熱源,所述的污泥干燥單元(1)產生的不凝結氣體送入污泥焚燒處理單元(2)的焚燒爐內經850度以上的高溫焚燒處理。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污泥綜合利用處理系統:所述的污泥干燥單元(1)經干燥后的污泥通過摻加少量煤粉投入污泥焚燒處理單元(2)中。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污泥綜合利用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污泥焚燒處理單元(2)中產生的煙氣通過脫硫、布袋除塵器除塵處理后通過煙囪外排。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污泥綜合利用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建材生產單元(6)將污泥焚燒處理單元(2)所產生的爐渣和布袋除塵器收集的飛灰制作成建筑材料。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城市污泥綜合利用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汽輪機發電機組發電單元(4)產生的電送入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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