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工程機械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29369.5 | 申請日: | 2014-0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38666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4-12 |
| 發明(設計)人: | 鄭玉實;上杉憲央 | 申請(專利權)人: | 神鋼建設機械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E02F3/32 | 分類號: | E02F3/32;E02F3/3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72001 | 代理人: | 朱美紅,李婷 |
| 地址: | 日本廣島***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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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工程機械 | ||
1.一種工程機械,其特征在于包括:下部行走體;上部回轉體,設置在所述下部行走體上,能夠以預先設定的回轉軸為中心回轉;以及附屬裝置,被支撐于所述上部回轉體的前部,能夠以與所述回轉軸平行的縱軸及與所述回轉軸垂直的橫軸這兩個軸為中心擺動,其中,
所述上部回轉體包括:底板,以能夠回轉的方式被支撐于所述下部行走體;一對縱板,以在左右方向上相向且沿前后方向延伸的方式豎立設置在所述底板上;擺動支架,支撐所述附屬裝置,使該附屬裝置能夠以所述橫軸為中心擺動;以及前支架,支撐所述擺動支架,使該擺動支架能夠以所述縱軸為中心擺動,其中,
所述前支架包括固定部和一對突出部,
所述固定部被固定于所述底板及所述縱板,且包括:在上下方向上互相相向的上壁部及下壁部;在左右方向上互相相向且連接所述上壁部與所述下壁部的一對側壁部;以及連接所述上壁部的后部、所述下壁部的后部及所述一對側壁部的后部的后壁部,
所述一對突出部從所述固定部的后部超出所述后壁部而向后突出,并且分別與所述側壁部的上部一體連接,
所述固定部及所述一對突出部夾在所述一對縱板的前部的互相相向的相向面之間,
所述突出部分別焊接于與該突出部抵接的所述縱板的相向面,并且,所述突出部與所述縱板的相向面的焊接部位沿與所述縱板的相向面接觸的所述突出部的邊緣形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機械,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部回轉體還包括回轉軸承,所述回轉軸承介于所述底板與所述下部行走體之間,以允許所述底板相對于所述下部行走體回轉,并且俯視時呈圓環狀,
所述一對突出部中的至少一個突出部的后端被設置在比所述回轉軸承的外周緣的最前端更靠后方的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機械,其特征在于:
在與所述縱板的相向面接觸的所述突出部的邊緣中,面向所述突出部上側的上側部分及面向所述突出部下側的下側部分的至少其中之一相對于前后方向傾斜,以使所述邊緣的上側部分與下側部分之間的間隔向前方連續擴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機械,其特征在于,
所述突出部包括:側壁突出部,從所述側壁部超出所述后壁部而向后突出;以及上壁突出部,連接于所述側壁突出部,并且從所述上壁部超出所述后壁部而向后突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機械,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部從所述突出部與所述縱板的相向面的焊接部位連續地焊接于所述縱板的相向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工程機械,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部從所述固定部與所述縱板的相向面的焊接部位連續地焊接于所述底板的上表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機械,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支架還包括從所述固定部延伸至比所述縱板更靠前方的位置的延伸部,
所述延伸部包括分別抵接于所述縱板的前端面的一對抵接面,并且在所述抵接面與所述縱板的前端面抵接的狀態下沿所述抵接面焊接于所述縱板。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工程機械,其特征在于:
所述延伸部設置有支撐部,該支撐部支撐該擺動支架以使所述擺動支架能夠以所述縱軸為中心擺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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