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兩種大棗品種組合的大棗提取物及其在緩解神經退行性疾病和抗抑郁方面的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29298.9 | 申請日: | 2014-0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77185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1-04 |
| 發明(設計)人: | 陳劍平;詹華強;吳紀嬅;董婷霞;彭靖淳 | 申請(專利權)人: | 覺念自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6/725 | 分類號: | A61K36/725;A23L33/00;A61P25/00;A61P25/2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72001 | 代理人: | 梁謀 |
| 地址: | 中國香港新界 元朗喜***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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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大棗 品種 組合 提取物 及其 緩解 神經 退行 性疾病 抑郁 方面 應用 | ||
1.?一種大棗提取物,其特征在于:以兩種大棗栽培品種組合為原料提取制得,其中大棗提取物以大棗品種A與大棗品種B的質量比為5∶1~1∶5的原料組合進行提取制得,優選大棗提取物以大棗品種A與大棗品種B的質量比為3∶1~1∶3的原料組合進行提取制得;更優選大棗提取物以大棗品種A與大棗品種B的質量比為1∶1的原料組合進行提取制得。
2.?根據權利要求1的大棗提取物,其特征在于,在選用大棗提取物原料時,任意一種可選用的大棗A的每克生藥含核苷類成分為不低于800微克;任意一種可選用的大棗B的每克生藥含黃酮類成分為不低于80微克。
3.?根據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大棗提取物,其特征在于:大棗品種A選自狗頭棗、中寧圓棗、壺瓶棗、贊皇大棗和哈密大棗;大棗品種B選自阜平大棗、稷山板棗、靈寶大棗、官灘棗和臨澤小棗。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大棗提取物,其特征在于:每克大棗提取物含核苷類成分含量為不低于500微克;且每克大棗提取物含黃酮類成分含量為不低于60微克。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大棗提取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取物在體外具有抵御活性氧損傷、促進神經分化和神經營養因子表達等生物活性。
6.?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大棗提取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取物可加入輔料用于制備保健品、食品或藥品的用途的形式。
7.?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大棗提取物在制備用于緩解神經退行性疾病、抗抑郁作用或具有神經生長因子樣作用的保健品、食品或藥物中的用途。
8.?一種制備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大棗提取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取大棗品種A和大棗品種B混合,粉碎,以含0.5~1.5%(w/v),優選0.5-1.0%的表面活性劑水溶液提取兩次,每次1-3小時,濾過,合并濾液,濾液濃縮,備用。
9.?根據權利要求8中所述的方法,其中大棗提取物以大棗品種A與大棗品種B的質量比為5∶1~1∶5的原料組合進行提取制得,優選大棗提取物以大棗品種A與大棗品種B的質量比為3∶1~1∶3的原料組合進行提取制得;更優選大棗提取物以大棗品種A與大棗品種B的質量比為1∶1的原料組合進行提取制得。
10.?根據權利要求8-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大棗品種A可選自狗頭棗、中寧圓棗、壺瓶棗、贊皇大棗和哈密大棗;大棗品種B可選自阜平大棗、稷山板棗、靈寶大棗、官灘棗和臨澤小棗。
11.?根據權利要求8中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表面活性劑為泊洛沙姆188、十二烷基硫酸鈉、PEG4000、吐溫-80中的一種或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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