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載器、云服務器、車車間通信系統及車車間通信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81092.4 | 申請日: | 2013-1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65640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05 |
| 發明(設計)人: | 土佐隆敏;濱田悠司;赤津慎二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電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8G1/01 | 分類號: | G08G1/01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31100 | 代理人: | 張鑫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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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載 服務器 車車 通信 系統 方法 | ||
1.一種車載器,該車載器基于車輛狀態及地圖信息,推定車輛的位置及前進方向,決定要進行車車間通信的車輛,并且與云服務器進行通信,該云服務器生成為了在所述要進行車車間通信的車輛間建立車車間通信而所需的通信建立信息并進行發送,所述車載器的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與本車的車輛狀態相關的車輛信息的車輛信息獲取部;
將所述車輛信息獲取部獲取到的所述車輛信息發送到所述云服務器,并接收從所述云服務器發送來的所述通信建立信息的云通信部;
進行車車間通信的車車間通信部;及
基于所述云通信部接收到的所述通信建立信息向所述車車間通信部指示進行車車間通信以建立通信的控制部,
所述云通信部從所述云服務器接收表示所述車車間通信部的車車間通信可能區域與其他車的車載器的車車間通信可能區域正在接近這一情況的預測信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云通信部在所述車車間通信部的車車間通信可能區域與所述其他車的車載器的車車間通信可能區域相接之前,從所述云服務器接收為了建立所述車車間通信部與所述其他車的車載器的車車間通信而所需的通信建立信息。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載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云通信部從所述云服務器接收直到所述車車間通信部的車車間通信可能區域與所述其他車的車載器的車車間通信可能區域相接為止的預測時間。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載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基于所述車輛信息獲取部所獲取到的所述車輛信息及所述車車間通信部從所述其他車的車載器接收到的所述車輛信息預測出所述本車與所述其他車會發生碰撞的情況下,進行利用外部設備的通知處理。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載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云通信部接收到由所述云服務器預測出所述本車與所述其他車會發生碰撞這一情況時,進行利用外部設備的通知處理。
6.一種車載器,該車載器基于車輛狀態及地圖信息,推定車輛的位置及前進方向,決定要進行車車間通信的車輛,并且與云服務器進行通信,該云服務器生成為了在所述要進行車車間通信的車輛間建立車車間通信而所需的通信建立信息并進行發送,所述車載器的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與本車的車輛狀態相關的車輛信息的車輛信息獲取部;
將所述車輛信息獲取部獲取到的所述車輛信息發送到所述云服務器,并接收從所述云服務器發送來的所述通信建立信息的云通信部;
進行車車間通信的車車間通信部;及
基于所述云通信部接收到的所述通信建立信息向所述車車間通信部指示進行車車間通信以建立通信的控制部,
所述云通信部從所述云服務器接收表示所述車車間通信部的車車間通信可能區域與其他車的車載器的車車間通信可能區域要分離這一情況的預測信息。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載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云通信部從所述云服務器接收直到所述車車間通信部的車車間通信可能區域與其他車的車載器的車車間通信可能區域分離為止的預測時間,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預測時間為規定時間以下時,向所述車車間通信部發出指示,使與所述其他車的車載器的車車間通信量增加。
8.如權利要求1或6所述的車載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云通信部與所述云服務器的通信被切斷的情況下,基于所述車車間通信部所收發的所述通信建立信息來建立車車間通信,在所述云通信部與所述云服務器的通信重新開始的情況下,基于所述云通信部從所述云服務器接收到的所述通信建立信息來建立車車間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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