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擠壓吹塑模制式容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51862.0 | 申請日: | 2013-07-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884353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27 |
| 發明(設計)人: | M.A.特里斯;W.J.伯格斯;H.E.多布斯;M.W.克拉迪奇 | 申請(專利權)人: | 伊士曼化工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D1/02 | 分類號: | B65D1/02;B29C49/48;B29C49/50;B29C49/7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72001 | 代理人: | 李強,傅永霄 |
| 地址: | 美國田***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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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擠壓 吹塑模 制式 容器 | ||
1.一種擠壓吹塑模制式容器,包括:
頸部;
本體;
聯接到所述本體的至少一部分上的手柄;和
底座,
其中所述手柄為貫通手柄,并且其中所述底座包括至少一個由于在吹塑模制設備中形成所述容器而產生的底座分型線,其中所述底座還包括分型線支承突邊,用于增強所述容器沿著所述底座分型線的至少一部分的強度,其中所述支承突邊具有至少0.05:1且不超過2:1的高寬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突邊是實心的。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突邊的橫截面積小于所述支承突邊的高度乘以所述支承突邊的寬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突邊呈現出曲線型的側向橫截面。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突邊的高度是至少0.005英寸,且不超過0.100英寸。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突邊沿著所述容器的所述底座的長度的至少90%而延伸。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突邊的高度相對于所述支承突邊相鄰的所述容器的所述底座的平均厚度的比率是至少0.5:1,且不超過5:1。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由具有至少1550 兆帕的撓曲模量的材料形成。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包括至少一種聚酯。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的總的內部容積是至少6 液量盎司,且不超過300 液量盎司。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具有小于15%的側壁混濁值。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受支承的尾部飛邊,其沿著所述底座的至少一部分而延伸,其中所述受支承的尾部飛邊包括聯接在所述底座上的支承突邊以及至少從所述支承突邊的一部分向外延伸的伸長部分。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伸長部分包括夾擠部分和飛邊部分,其中所述夾擠部分聯接在所述尾部飛邊的所述支承突邊上,其中所述夾擠部分具有至少0.001且不超過0.075英寸的厚度。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的總的內部容積是至少80液量盎司。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由至少一種共聚多酯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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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5D 用于物件或物料貯存或運輸的容器,如袋、桶、瓶子、箱盒、罐頭、紙板箱、板條箱、圓桶、罐、槽、料倉、運輸容器;所用的附件、封口或配件;包裝元件;包裝件
B65D1-00 具有用一塊板構成主體的剛性或半剛性容器,如用鑄造金屬材料、用模制塑料、用吹制玻璃材料、用拉坯陶瓷材料、用模制漿狀纖維材料、用在薄板材料上作出深拉延操作
B65D1-02 . 帶有為傾注裝入物設計的頸部或類似的限制孔口的瓶或類似容器
B65D1-09 . 安瓿
B65D1-10 . 罐,如用于保存食品的
B65D1-12 . 鐵盒、木桶、圓桶或大桶
B65D1-22 . 具有相當大深度側壁以封閉裝入物的箱盒或類似容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