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縮短的CD95-Fc變體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38208.6 | 申請日: | 2013-07-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62039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08 |
| 發明(設計)人: | O·黑爾;C·杰弗斯;M·斯爾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珀吉尼科斯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K14/705 | 分類號: | C07K14/705;C12N15/6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傅宇昌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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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縮短 cd95 fc 變體 | ||
1.融合蛋白,其包含:(i)至少一個在N-末端處截短的細胞外CD95結構域的功能片段,和(ii)至少一個Fc結構域或其功能片段,
其中所述在N-末端處截短的細胞外CD95結構域的功能片段由SEQ ID NO:11或SEQ IDNO:12的氨基酸序列組成,
其中所述在N-末端處截短的細胞外CD95結構域的功能片段位于所述至少一個Fc結構域或其功能片段的N-末端,
其中所述在N-末端處截短的細胞外CD95結構域的功能片段直接融合至所述Fc結構域或其功能片段,
其中所述至少一個Fc結構域為由SEQ ID NO:8的氨基酸序列組成的人的Fc結構域,并且
其中所述融合蛋白沒有額外的N-末端序列。
2.融合蛋白,其由SEQ ID NO:5或SEQ ID NO:6組成。
3.核酸分子,其編碼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融合蛋白。
4.宿主細胞,其包含根據權利要求3的核酸分子。
5.制劑,其包含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融合蛋白或者根據權利要求3的核酸分子,
進一步包含20mM至100mM的磷酸鹽,以及選自山梨糖醇、藻酸、羧甲基纖維素、糊精、明膠、瓜耳膠、羥乙基纖維素、硅酸鋁鎂、聚乙烯醇、聚環氧乙烷、二氧化硅、淀粉和黃原膠的粘度增強劑,并且
具有在4-8的范圍內的pH值。
6.多肽,其由SEQ ID NO:11或SEQ ID NO:12組成。
7.核酸,其編碼根據權利要求6的多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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