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進行輪胎胎壓檢測的裝置和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80030943.2 | 申請日: | 2013-05-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50369B | 公開(公告)日: | 2016-10-26 |
| 發(fā)明(設計)人: | G.諾比斯;V.尤芬坎普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L17/00 | 分類號: | G01L17/00;B60C23/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張曄;嚴志軍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進行 輪胎 檢測 裝置 方法 | ||
1.用于檢測在測量位置平面上滑行的車輛的輪胎(2)中的充氣壓力(p)的裝置,
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具有:
至少一個橫向于所述輪胎(2)的運轉(zhuǎn)方向布置的傳感器裝置(5),構(gòu)造所述傳感器裝置以識別所述輪胎(2)在所述傳感器裝置(5)上方的滾動并且輸出相應的輸出信號;
至少一根橫向于所述輪胎(2)的運轉(zhuǎn)方向定向的力傳感器梁(3),構(gòu)造所述力傳感器梁以將輸出信號輸出給分析單元(4),所述輸出信號是作用于所述力傳感器梁(3)的負荷或者力的、取決于時間的函數(shù);以及
分析單元(4),
其中所述分析單元(4)構(gòu)造用于:從所述傳感器裝置(5)和/或所述力傳感器梁(3)的輸出信號中確定輪胎支撐面的長度(L)和所述輪胎(2)的車輪負荷(F),并且從中推斷出在所述輪胎(2)中的充氣壓力(p)。
2.按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傳感器裝置(5)具有接觸開關并且/或者構(gòu)造為第二力傳感器梁。
3.按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構(gòu)造所述分析單元(4),以便由所述輪胎支撐面的長度(L)確定,所述輪胎(2)中的充氣壓力(p)是否處于預先設定的范圍內(nèi)。
4.按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構(gòu)造所述分析單元(4),以便由所述輪胎支撐面的長度(L)確定在所述輪胎(2)中的充氣壓力(p)。
5.按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構(gòu)造所述分析單元(4),以便使用取決于所述車輪負荷(F)的、在所述輪胎支撐面的長度(L)與所述輪胎充氣壓力(p)之間建立相互關系的關聯(lián)函數(shù),并且其中所述關聯(lián)函數(shù)尤其包括取決于所述車輪負荷(F)的、事先所保存的關聯(lián)系數(shù)(Ai、Bi)。
6.按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中構(gòu)造所述分析單元(4),以便識別在所述輸出信號的曲線中的顯著的時刻(t1、t2、t3、t4、t5、t6、t7、t8),并且將其用于確定所述輪胎支撐面的長度(L)。
7.按權(quán)利要求5或6所述的裝置,其中構(gòu)造所述分析單元(4),以便識別在所述輸出信號的曲線中的最大的力(Fmax),并且將其用于確定所述車輪負荷(F)。
8.按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構(gòu)造所述分析單元(4),以便將至少兩個輪胎(2)的、尤其是至少兩個被安裝在同一根車軸上的輪胎(2)的輪胎支撐面的長度(L)和/或輪胎充氣壓力(p)彼此進行比較。
9.按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所述裝置額外地具有用于測量所述輪胎(2)的胎面花紋深度的機構(gòu)(20),并且其中構(gòu)造所述分析單元(4),以便測量所述輪胎(2)的胎面花紋深度并且在計算所述輪胎支撐面的長度(L)時對所述胎面花紋深度加以考慮。
10.用于檢測在測量位置平面上滑行的車輛的輪胎(2)中的充氣壓力(p)的方法,其中
所述輪胎(2)在至少一個橫向于所述輪胎(2)的運轉(zhuǎn)方向布置的傳感器裝置(5)的上方滾動,構(gòu)造所述傳感器裝置以識別所述輪胎(2)在所述傳感器裝置(5)上方滾動的時刻并且輸出相應的輸出信號;
所述輪胎(2)在至少一根橫向于所述輪胎(2)的運轉(zhuǎn)方向定向的力傳感器梁(3)的上方滾動,構(gòu)造所述力傳感器梁以便將輸出信號輸出給所述分析單元(4),所述輸出信號是作用于所述力傳感器梁(3)的負荷的、取決于時間的函數(shù);并且
由所述傳感器裝置(5)和/或所述力傳感器梁(3)的輸出信號確定所述輪胎的輪胎支撐面的長度(L)和車輪負荷(F)并且從中推斷出在所述輪胎(2)中的充氣壓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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