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控制裝置及車輛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30828.5 | 申請日: | 2013-05-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641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2-18 |
| 發明(設計)人: | 和久公佑;若山英史;青山訓卓 | 申請(專利權)人: | 加特可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T7/12 | 分類號: | B60T7/12;F02D29/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劉曉迪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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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控制 裝置 方法 | ||
1.一種車輛控制裝置,其控制車輛,該車輛具有電動油泵,若滿足規定條件則執行使驅動源停止的怠速停止控制,其中,具備:
停止狀態判定單元,其判定所述車輛是否處于停止狀態;
驅動狀態判定單元,其判定所述電動油泵是否處于驅動狀態;
制動力控制單元,在制動踏板釋放狀態下可對所述車輛賦予制動力;
怠速停止控制單元,其在通過所述停止狀態判定單元判定所述車輛的處于停止狀態,且通過所述驅動狀態判定單元判定所述電動油泵的處于驅動狀態,且通過所述制動力控制單元對所述車輛賦予制動力的情況下,執行所述怠速停止控制,
所述制動力控制單元在判定為所述車輛處于停止狀態,且判定為所述電動油泵驅動后,對所述車輛開始賦予制動力。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裝置,其中,
所述驅動狀態判定單元在起動所述電動油泵之后在所述電動油泵的排出壓為可供給所述車輛所需的油壓的規定壓以上的情況下,判定為所述電動油泵處于驅動狀態。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控制裝置,其中,
所述驅動狀態判定單元在從所述電動油泵開始起動起算的時間為第二規定時間以上的情況下,判定為所述電動油泵處于驅動狀態。
4.一種車輛控制方法,對車輛進行控制,該車輛具有電動油泵,若滿足規定條件則執行使驅動源停止的怠速停止控制,在制動踏板釋放狀態下可賦予制動力,其中,
判定所述車輛是否處于停止狀態,
判定所述電動油泵是否處于驅動狀態,
在判定所述車輛處于停止狀態,判定所述電動油泵的處于驅動狀態,且賦予所述車輛所述制動力的情況下,執行所述怠速停止控制,
在判定為所述車輛處于停止狀態,且判定為所述電動油泵驅動后開始賦予所述制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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