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預防頭痛的組合物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380028125.9 | 申請日: | 2013-05-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27983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3-18 |
| 發(fā)明(設計)人: | O.索奧瓦尼伊米 | 申請(專利權)人: | 拜奧希特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1/198 | 分類號: | A61K31/198;A61K38/06;A61K9/20;A61K9/00;A61K9/68;A61P25/0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初明明;徐厚才 |
| 地址: | 芬蘭赫*** | 國省代碼: | 芬蘭;F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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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預防 頭痛 組合 | ||
1.一種用于口服給予的非毒性固體藥用組合物,其用于減少嚴重頭痛的發(fā)生率,或預防嚴重頭痛,所述組合物包含一種或多種選自L-半胱氨酸、D-半胱氨酸和N-乙酰基半胱氨酸的半胱氨酸化合物作為活性劑,特征在于所述半胱氨酸化合物與一種或多種另外的活性劑組合,所述另外的活性劑的至少一種選自胱氨酸、谷胱甘肽和甲硫氨酸,組合物還包含一種或多種藥用添加劑,包括一種或多種非毒性載體,所述載體提供在口腔的環(huán)境下至少5分鐘期間控制釋放活性劑進入唾液,或者在胃的環(huán)境下至少15分鐘期間控制釋放活性劑進入胃。
2.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用于減少偏頭痛或叢集性頭痛、特別是叢集性頭痛的發(fā)生率,或預防偏頭痛或叢集性頭痛、特別是叢集性頭痛。
3.權利要求1或2的組合物,特征在于其以散劑、片劑、錠劑、膠囊或口香糖的形式呈現(xiàn)。
4.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組合物,特征在于活性劑選自L-半胱氨酸以及以下的一種或多種:胱氨酸、谷胱甘肽和甲硫氨酸;優(yōu)選選自L-半胱氨酸和所述后者中的一種;所述后者最適合是谷胱甘肽。
5.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組合物,特征在于活性劑選自一種或多種半胱氨酸化合物和谷胱甘肽,優(yōu)選選自一種半胱氨酸化合物和谷胱甘肽,所述前者最適合是L-半胱氨酸。
6.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組合物,特征在于其還含有作為用于降解過量組胺的活性劑的二胺氧化酶。
7.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組合物,特征在于活性劑由選自L-半胱氨酸、D-半胱氨酸、N-乙酰基半胱氨酸、胱氨酸、谷胱甘肽和甲硫氨酸的氨基酸組成。
8.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組合物,特征在于其還含有維生素或類似的營養(yǎng)補充劑,所述維生素或類似的營養(yǎng)補充劑選自牛磺酸化合物或普通的水溶性維生素,例如維生素C、B2或B5,或其鹽,優(yōu)選地選自維生素C或牛磺酸的鹽,例如鎂或鈣鹽,更優(yōu)選地選自牛磺酸鎂,補充劑最適合是N-乙酰基牛磺酸鎂。
9.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組合物,特征在于其含有活性劑,特別是半胱氨酸化合物和另外的活性劑,其總量是2-50?mg每單位劑量,優(yōu)選是2-20?mg每單位劑量,和最適合是4-10?mg每單位劑量。
10.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組合物,特征在于其被配制為用于在口腔或胃中控制釋放活性劑,或用于在消費前釋放進入食物產品或飲料。
11.權利要求10的組合物,特征在于用于在口腔中釋放活性劑的制劑中半胱氨酸化合物的量是2-10?mg每單位劑量,優(yōu)選約5?mg,同時在這樣的制劑中胱氨酸或谷胱甘肽或甲硫氨酸或其組合的量是2-10?mg每單位劑量,優(yōu)選約5?mg;和用于在胃中釋放活性劑的制劑中半胱氨酸的量是10-50?mg每單位劑量,優(yōu)選約20?mg,同時在這樣的制劑中胱氨酸或谷胱甘肽或甲硫氨酸或其組合的量是10-50?mg每單位劑量,優(yōu)選約20?mg。
12.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組合物,特征在于其包含稀釋劑例如填充劑或膨脹劑、甜味劑例如糖或糖醇、矯味劑、潤滑劑、樹膠基質、非離子聚合物或離子化聚合物、或這些物質的兩種或更多種的組合,作為添加劑。
13.權利要求12的組合物,特征在于所述樹膠基質選自天然或合成的彈性體、軟化劑、蠟和脂質,天然樹膠基質優(yōu)選選自天然橡膠和熏制天然橡膠,和合成樹膠基質優(yōu)選選自丁苯橡膠、聚乙烯和聚醋酸乙烯酯。
14.權利要求12的組合物,特征在于所述非離子聚合物選自甲基纖維素(MC)、羥丙基纖維素(HPC)和羥丙基甲基纖維素(HPMC)以及聚乙二醇(PEG)。
15.權利要求12的組合物,特征在于所述離子化聚合物選自羧甲基纖維素鈉(NaCMC)、藻酸、藻酸鈉、殼聚糖、聚卡波非(NoveonTM)和卡波姆(CapropolTM)。
16.權利要求12的組合物,特征在于所述稀釋劑選自乳糖、磷酸鈣、淀粉、羧甲基纖維素、羥甲基纖維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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