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處理纖維素材料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380024641.4 | 申請日: | 2013-05-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71755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1-07 |
| 發明(設計)人: | 李鑫;M·T·史密斯;B·埃姆;L·帕特南 | 申請(專利權)人: | 諾維信公司;諾維信北美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P19/00 | 分類號: | C12P19/00;C12P1/00;C08B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顧小曼 |
| 地址: | 丹麥*** | 國省代碼: | 丹麥;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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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處理 纖維素 材料 方法 | ||
1.一種從預處理的纖維素材料生產發酵產物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i).預調節預處理的纖維素材料;
ii)使用一種纖維素分解酶制劑進行水解;
iii)用微生物發酵糖;
其中進行得到一個固體級分和一個液體級分的一個固液分離步驟:
a)在預調節后但在水解前;或
b)在水解后但在發酵前;
其中存在或添加一種酚氧化酶和/或一種半纖維素酶:
-在預調節過程中;或
-在預調節后但在水解前;或
-在水解過程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存在或添加一種酚氧化酶:
-在預調節過程中;或
-在預調節后但在水解前;或
-在水解過程中。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存在或添加一種半纖維素酶:
-在預調節過程中;或
-在預調節后但在水解前;或
-在水解過程中。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存在或添加一種酚氧化酶和一種半纖維素酶:
-在預調節過程中;或
-在預調節后但在水解前;或
-在水解過程中。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酚氧化酶是一種漆酶。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半纖維素酶選自一種木聚糖酶(例如一種棘孢曲霉或煙曲霉木聚糖酶)以及一種木糖苷酶(例如煙曲霉β-木糖苷酶)。
7.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纖維素材料是未解毒的。
8.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纖維素材料是未洗滌的。
9.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固液分離是在預調節后但在水解前進行。
10.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預處理的纖維素材料是稀酸預處理的纖維素材料。
11.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從該固液分離步驟所得到的固體級分被水解并且然后被發酵。
12.如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從該固液分離步驟所得到的液體級分被發酵。
13.如權利要求1-12的任一項所述方法,其中任選地回收來自該固體級分和/或該液體級分發酵的發酵產物。
14.如權利要求1-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固液分離后該液體級分被解毒。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該解毒的液體級分與該固體級分一起被水解并且然后被發酵。
16.如權利要求1-1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從該固液分離步驟所得到的固體級分被水解并且然后與從該固液分離步驟所得到的液體級分一起被發酵。
17.如權利要求1-1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固液分離是在水解后但在發酵前進行。
18.如權利要求1-1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從該固液分離步驟所得到的液體級分被發酵并任選地被回收。
19.如權利要求1-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預處理的纖維素材料是自水解的預處理的纖維素材料。
20.如權利要求1-1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固液分離是在預調節后但在水解前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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