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處理非鐵冶煉的渣滓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20198.3 | 申請日: | 2013-04-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02792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1-21 |
| 發明(設計)人: | M-L·梅采林塔;J·利波;P·庫爾基;M·沙伊德馬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圖泰(芬蘭)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2B7/04 | 分類號: | C22B7/04;C22B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李英 |
| 地址: | 芬蘭*** | 國省代碼: | 芬蘭;F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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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處理 冶煉 渣滓 方法 | ||
1.用于處理含有鐵和有價值的金屬的非鐵冶煉的渣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將渣滓(14,17,37)進料到還原爐(18);
-通過還原劑(19)來在所述還原爐(18)中還原所述渣滓以將一些有價值的金屬轉化成金屬形式,所述有價值的金屬例如銅和鎳;
-如此深度地實施所述還原,使得將所述渣滓的鐵的至少5%還原成金屬,且在同時,一些有價值的金屬蒸發,所述有價值的金屬例如鋅、鉛、砷和鎘;
-在還原期間混合所述還原爐(18)的內容物以阻止金屬滴從渣滓沉降;
-出爐在所述還原爐(18)中生成的熔融渣滓-金屬混合物(21);
-冷卻、壓碎并磨碎所述渣滓-金屬混合物(21);
-使所述渣滓-金屬混合物經歷分離步驟(24)以使金屬部分(26)與清潔渣滓(25)分離;
-由此產生清潔渣滓(25),其原樣適于一些應用目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離步驟(24)包括使用以下方法中的一種或多種:磁力分離、重力分離、浮選或篩選。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進一步包括:
-將來自所述還原爐(18)的廢氣進料到氧化步驟(27),其中所述廢氣(20)中所含的蒸發的金屬被氧化成金屬氧化物;
-所述氧化步驟(27)之后,將所述廢氣進料到清潔步驟(29),其中使金屬氧化物和其他固體(30)與氣體(31)分離;
-將所分離的金屬氧化物(30)傳遞到冶煉工藝中的進一步的應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清潔步驟(29)包括使用以下的方法中的一種或多種:滌氣、使用織物過濾器、電力沉淀、濕式電力沉淀。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還原爐(18)是交流(AC)電爐、直流(DC)電爐、頂吹浸沒式噴槍(TSL)爐、卡爾多爐、或懸浮熔煉爐的沉降器。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通過以下方法中的至少一種來實施所述還原爐(18)的內容物的混合:注射進料還原劑、通過中空電極而進料還原劑、使用氣態還原劑或產生氣體的還原劑、通過安裝在爐底部的多孔塞而進料惰性氣體、或電磁攪拌。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如此深度地實施所述還原爐(18)中的還原,使得將渣滓的鐵的5-30%還原成金屬鐵。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還原爐(18)中的溫度在所述還原步驟期間保持在1400℃和1500℃之間,有利地保持在約1450℃。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還原爐(18)中的保持時間為0.5-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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