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含有碳酸鈣基填料的水泥、灰泥、混凝土組合物的制備方法,所得水泥組合物和水泥產品及其用途,其中所述填料包含有機硅質材料并且所述“填料摻合物”用超增塑劑處理無效
| 申請號: | 201380011375.1 | 申請日: | 2013-0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448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1-12 |
| 發明(設計)人: | M·斯科弗比;P·戈農 | 申請(專利權)人: | OMYA國際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28/02 | 分類號: | C04B28/02;C04B40/00;C04B20/1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張力更 |
| 地址: | 瑞士奧***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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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含有 碳酸鈣 填料 水泥 灰泥 混凝土 組合 制備 方法 所得 產品 及其 用途 其中 包含 | ||
1.制備包含至少一種“碳酸鹽基填料”的水泥/灰泥/混凝土組合物或體系(下文簡稱為“水泥”組合物或體系)的方法,所述組合物或體系尤其在28天和90天表現出改善的抗壓強度Rc的特征,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至少一個步驟,其中所述至少一種“碳酸鹽基填料”與至少一種鋁硅質材料混合或摻合,并且所得“填料摻合物”利用有效處理量的至少一種處理劑進行處理,所述處理劑由超增塑劑構成或者包含超增塑劑。
2.根據權利要求1的制備所述“水泥”組合物或體系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a)提供以下稱作“一種或多種填料”的至少一種干燥碳酸鈣基填料的粉末;
b)將所述一種或多種填料與至少一種鋁硅質材料混合,
c)通過將所得“填料摻合物”與有效處理量的至少一種超增塑劑混合來進行處理,由此產生“經處理的填料摻合物”,
d)將所述經處理的填料摻合物引入已含有混合水或可能包含常規或“非干擾性”添加劑的混合水組合物(“混合水組合物”)(下文簡稱為“混合水”)的捏合或混合裝置中;
e)任選地,在步驟c)之前或之后,優選在之前,添加骨料如砂和/或礫石,以及可能的其它“非干擾性”常規添加劑或助劑;
f)在有效時間段內捏合或混合所述裝載物;
g)回收所述“水泥”組合物。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鋁硅質SiO2/Al2O3材料的劑量是8.5至100%/干重碳酸鹽基填料、優選8.5至40或者10至70–85%/干重碳酸鹽基填料,優選30-35-40%/干重碳酸鹽基填料。
4.根據權利要求1-3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鋁硅質SiO2/Al2O3材料的劑量是25至75%、優選50%/干重碳酸鹽基填料+鋁硅質材料。
5.根據權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鋁硅質材料是二氧化硅灰d50=1.2微米布萊因表面>1500m2/kg,BET=16m2/g。
6.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增塑劑選自聚羧酸鹽、聚羧酸酯醚,或者由磺化萘縮合物或磺化三聚氰胺甲醛制造的產品。
7.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增塑劑是聚羧酸酯醚類型的。
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超增塑劑的劑量為水泥的0.03或0.05至0.1%至2-3%干重,或者0.3至2-3kg/100kg水泥、優選0.8至1.2kg/100kg水泥,以干重/干重計,或者在實驗室條件下為碳酸鹽(干重)的0.05至0.1%干重,也即0.1至0.3kg/100kg水泥,以干重/干重計。
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超增塑劑處理劑可以是:僅超增塑劑,或者超增塑劑與非干擾性增塑劑和/或惰性添加劑的摻合物。
10.根據權利要求9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干重計,超增塑劑/增塑劑的比率為100/0至95/5-90/10,優選不低于85/15。
11.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碳酸鈣基填料是如下這樣的填料,其僅含有碳酸鈣(可能是各種來源的,如各種天然巖石或各種PCC)-這意味著不含不同類型的其它填料如高嶺土、膨潤土等),并且優選(當填料為GCC或含有GCC時)由碳酸鹽巖提供或者更一般地由包含以重量(干重)計至少50-65%、優選超過80%、甚至更優選超過90%的CaCO3的礦物質材料提供。
12.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碳酸鹽基填料選自:
-天然碳酸鈣或研磨碳酸鈣(GCC),例如來自大理石、白堊、方解石或來自其它天然形式的天然碳酸鈣的GCC;
-PCC,其為沉淀碳酸鈣;
-或者所述含CaCO3的巖石或礦物質材料彼此之間的混合物以及GCC和/或PCC的摻合物或混合物,和/或MCC以及MCC和GCC和/或PCC的摻合物。
13.根據權利要求11或1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GCC/PCC比率選自以干重計的0-100至100-0%,優選以干重計的30-70至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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