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帶有嚙合結構的顯竊啟和防竊啟吸塑容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471040.5 | 申請日: | 2013-07-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372591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01 |
| 發明(設計)人: | 楊德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原彩工貿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D55/08 | 分類號: | B65D55/0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66216 山東省青***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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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帶有 嚙合 結構 顯竊啟 防竊啟吸塑 容器 | ||
1.一種帶有嚙合結構的顯竊啟和防竊啟吸塑容器,其特征在于容器采用透明的塑料吸塑而成,在容器與蓋結合部位帶有三重嚙合結構,在容器的邊沿帶有撕拉舌邊(11)和導向撕拉切口(16),容器與蓋組合后在撕拉舌邊(11)未使容器破壞而露出蓋外邊沿(24)之前,蓋(2)上無把手或有效的手著力處徒手無法將其取出,用力拽撕拉舌邊(11)沿導向撕拉切口(16)破壞容器而露出蓋外邊沿(24)之后,才可拉住蓋外邊沿(24)將蓋(2)揭下,此時容器撕拉切口(16)處已經出現不規則的撕拉斷裂,達到顯竊啟的效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嚙合結構的顯竊啟和防竊啟吸塑容器,其特征在于容器(1)容器壁(15)上部的嚙合位置由容器第三嚙合處(12)、容器第二嚙合處(13)、容器第一嚙合處(14)組成,其中容器第一嚙合處(14)的凹槽要比器第三嚙合處(12)和容器第二嚙合處(13)的凹槽深度更深;容器(1)外邊沿由撕拉舌邊(11)和容器邊沿(17)組成,在他們之間由撕拉切口(16)分開,撕拉舌邊(11)的邊沿寬度大于容器邊沿(17),以便于手能拉住撕拉舌邊(11),手拉住撕拉舌邊(11)用力撕拉時,撕拉切口(16)起斷裂導向及減少撕拉力的作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嚙合結構的顯竊啟和防竊啟吸塑容器,其特征在于在蓋(2)中蓋壁(21)的邊沿處,蓋第一嚙合處(22)、蓋第二嚙合處(23)和蓋外邊沿(24)組成了蓋(2)的嚙合結構,其中蓋第一嚙合處(22)與容器第一嚙合處(14)配合,蓋第二嚙合處(23)與容器第二嚙合處(13)配合,蓋外邊沿(24)與容器第三嚙合處(12)配合。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嚙合結構的顯竊啟和防竊啟吸塑容器,其特征在于在蓋(2)上無把手或有效的手著力點,以避免容器與蓋嚙合后徒手用力將可將蓋取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嚙合結構的顯竊啟和防竊啟吸塑容器,其特征在于顯竊啟和防竊啟吸塑容器嚙合結構可在圓形、方形、梯形、棱形和其他多邊形的吸塑容器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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