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帶核心筒的基坑支護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435588.4 | 申請日: | 2013-07-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530987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4-09 |
| 發明(設計)人: | 藍耀榮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西土木勘察檢測治理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17/04 | 分類號: | E02D1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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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530201 廣西壯***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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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核心 基坑 支護 結構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帶核心筒的基坑支護結構。
背景技術
傳統的筒體基坑支護,大多都是在核心筒的四周設置支撐樁,然后將支撐樁內部的土壤根據需要將其挖出,再加工出核心筒。為了保護基坑的穩定,現有的方式是在支撐樁內側沿筒向間隔設置支撐梁,這種方式的缺點是需要設置多個支撐梁,且核心筒需要另外加工,造成了施工周期長和施工成本高的缺點。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施工方便、安全可靠、施工周期短和施工效果好的帶核心筒的基坑支護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帶核心筒的基坑支護結構,包括第一支撐筒體和第二支撐筒體;所述第一支撐筒體安裝在第二支撐筒體內部;所述第一支撐筒體和第二支撐筒體之間設置有支撐桿;所述第一支撐筒體內部設置有支撐架。
作為優選,所述第一支撐筒體的橫截面為圓形。
作為優選,所述第二支撐筒體的橫截面為正六邊形。
作為優選,所述第一支撐筒體內接于第二支撐筒體。
作為優選,所述支撐桿為圓柱形。
作為優選,所述支撐架的橫截面為“米”字形。
本實用新型相比較與現有技術,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結構簡單、施工方便、安全可靠、施工周期短和施工效果好的帶核心筒的基坑支護結構;由于本實用新型已經包含了核心筒,只需將本實用新型直接安裝到基坑內部,再將本實用新型進行固定即可;本實用新型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施工效率,同時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堅固的優點,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建筑質量。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參照圖1,本具體實施方式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帶核心筒的基坑支護結構,包括第一支撐筒體3和第二支撐筒體1;所述第一支撐筒體3安裝在第二支撐筒體1內部;所述第一支撐筒體3和第二支撐筒體1之間設置有支撐桿2;所述第一支撐筒體3內部設置有支撐架4。
其中,所述第一支撐筒體3的橫截面為圓形;所述第二支撐筒體1的橫截面為正六邊形;所述第一支撐筒體3內接于第二支撐筒體1;所述支撐桿2為圓柱形;所述支撐架4的橫截面為“米”字形。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結構簡單、施工方便、安全可靠、施工周期短和施工效果好的帶核心筒的基坑支護結構;由于本實用新型已經包含了核心筒,只需將本實用新型直接安裝到基坑內部,再將本實用新型進行固定即可;本實用新型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施工效率,同時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堅固的優點,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建筑質量。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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