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緊急剎車警示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307091.4 | 申請日: | 2013-05-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344941U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18 |
| 發明(設計)人: | 周迎輝;湯小生;馬芳武;馮擎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17/22 | 分類號: | B60T17/22 |
| 代理公司: | 臺州市方圓專利事務所 33107 | 代理人: | 蔡正保;朱新穎 |
| 地址: | 311228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緊急 剎車 警示 系統 | ||
1.一種緊急剎車警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緊急剎車警示系統包括車身控制模塊(1)、能檢測車輛行駛速度的車速傳感器(2)以及設置于車輛后端的警示燈(5),所述車速傳感器(2)和警示燈(5)均與所述車身控制模塊(1)相連接,所述車速傳感器(2)能將檢測到的車速信息發送給所述車身控制模塊(1),且在車速的下降速度達到設定值時所述車身控制模塊(1)能發送啟動信號給所述警示燈(5)并控制警示燈(5)啟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緊急剎車警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緊急剎車警示系統還包括制動踏板(3)以及與所述車身控制模塊(1)相連接的行程開關(4),所述行程開關(4)設置于制動踏板(3)處且能檢測所述制動踏板(3)動作的幅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緊急剎車警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燈(5)包括設置于車輛后端的左轉向燈(51)和右轉向燈(52)。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緊急剎車警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燈(5)為設置于車輛后端的上側的緊急剎車指示燈,所述緊急剎車指示燈呈長條狀且水平設置于車輛后端。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緊急剎車警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緊急剎車警示系統還包括點火開關(6),所述點火開關(6)與所述車身控制模塊(1)相連接。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未經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20307091.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電動汽車充電器
- 下一篇:一種新型電子制動踏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