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具有照明功能的雨傘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134213.4 | 申請日: | 2013-03-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194745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18 |
| 發明(設計)人: | 應瑛 | 申請(專利權)人: | 應瑛 |
| 主分類號: | A45B3/04 | 分類號: | A45B3/04;A45B9/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5194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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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照明 功能 雨傘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可以用來遮擋雨水的工具,具體講是一種具有照明功能的雨傘。
背景技術:
夜間下雨的時候光線通常比較暗,走在路上的行人通常很難看清前方的路,而行人手中的雨傘除了用來遮擋雨水之外,就沒有其他另外的功能了。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能夠隨時調節照明角度的具有照明功能的雨傘。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是,提供一種具有以下結構的具有照明功能的雨傘:包括雨傘本體和傘柄,雨傘本體連接在傘柄上部,其中,還包括一個球接總成機構和一個照明裝置,球接總成機構包括球座、球頭以及與球頭為一整體的球頭銷,球頭安裝在球座的內腔中,球座可拆卸地連接在傘柄下部,照明裝置與球頭銷可拆卸連接。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雨傘,其中,照明裝置包括手電筒筒體、設置在手電筒筒體頭部的燈頭以及連接在手筒體尾部的蓋子,蓋子以螺紋連接方式與球頭銷可拆卸連接。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雨傘,其中,球座可拆卸地連接在傘柄下部是指,傘柄下部與球座為螺紋連接方式。
采用以上結構后,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照明功能的雨傘具有以下優點:由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傘柄下部設置有一個照明裝置,因此本實用新型的雨傘具有照明功能,而連接在照明裝置與傘柄之間的球接總成機構的作用是便于照明裝置能夠相對傘柄進行大角度范圍的旋轉,從而便于行人隨時調節照明的角度。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具有照明功能的雨傘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A”的放大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具有照明功能的雨傘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如圖1和圖2所示,在本具體實施方式中,本實用新型具有照明功能的雨傘包括雨傘本體1、傘柄2、球接總成機構和照明裝置,雨傘本體1連接在傘柄2上部,球接總成機構包括球座3、球頭4以及與球頭4為一整體的球頭銷5,球頭4安裝在球座3的內腔中,球座3以螺紋連接方式可拆卸地連接在傘柄2下部。本具體實施方式中所述照明裝置包括手電筒筒體6、設置在手電筒筒體6頭部的燈頭7以及連接在手電筒筒體6尾部的蓋子8,蓋子8以螺紋連接方式與球頭銷5可拆卸連接。
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設計精神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形和改進,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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