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轉向燈的自動控制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728209.5 | 申請日: | 2013-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54156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4-30 |
| 發明(設計)人: | 徐現昭;李博;孫立志;周大永;劉衛國;吳成明;馮擎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Q1/34 | 分類號: | B60Q1/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匯東方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薛峰;范曉斌 |
| 地址: | 310051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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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轉向 自動控制 方法 系統 | ||
1.一種車輛轉向燈的自動控制方法,包括:
檢測駕駛員的轉向意圖以及車輛當前的行駛環境狀態;
在檢測到所述轉向意圖的情況下開啟對應的轉向燈,并且根據所述行駛環境狀態使得所述轉向燈處于由低到高的多級發光狀態中的一級;其中,所述多級發光狀態分別對應于預設的多種行駛環境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級發光狀態中較高級的發光狀態具有比較低級的發光狀態更高的警示強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動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更高的警示強度包括更高的亮度和/或閃爍頻率。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自動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檢測到車輛當前同時處于所述多種行駛環境狀態中的至少兩種行駛環境狀態的情況下,使得所述轉向燈處于與所述至少兩種行駛環境狀態對應的至少兩級發光狀態中最高級的發光狀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動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由于車輛當前的行駛環境狀態發生變化而需要將所述轉向燈的發光狀態的級別提高到所需級別的情況下,使得所述轉向燈從當前級別的發光狀態直接提高到所述所需級別;和/或,
在由于車輛當前的行駛環境狀態發生變化而需要將所述轉向燈的發光狀態的級別降低到所需級別的情況下,使得所述轉向燈從當前級別的發光狀態逐級降低到所述所需級別。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自動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級發光狀態包括至少三級,優選至少四級的發光狀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動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級發光狀態包括由低到高的第一到第四的四級發光狀態;其中,
第四級發光狀態對應的行駛環境狀態包括或為在轉彎半徑過大的道路上行駛且在與其它車輛會車;
第三級發光狀態對應于行駛環境狀態包括或為有與后車發生追尾或側碰的危險;
第二級發光狀態對應的行駛環境狀態包括或為陽光強度值超出預定強度閾值;
第一級發光狀態對應的行駛環境狀態包括或為沒有檢測到與前述第一至第三級發光狀態對應的行駛環境狀態。
8.一種車輛轉向燈的自動控制系統,包括:
轉向盤轉角傳感器(10),用于檢測駕駛員的轉向意圖;
陽光傳感器(20),用于獲取陽光強度值;
后方雷達(30),用于探測后方車輛信息;
車載攝像頭(40),用于探測前方車輛信息和車道線信息;
橫擺角速度傳感器(50),用于獲取本車的橫擺角速度信號;
控制器(60),其配置成根據檢測到的所述轉向意圖開啟對應的轉向燈,并且根據檢測到的所述陽光強度值、所述后方車輛信息、所述前方車輛信息和所述車道線信息、以及橫擺角速度信號確定本車當前的行駛環境狀態,進而根據所述行駛環境狀態使得所述轉向燈處于警示強度由低到高的多級發光狀態中的一級;其中,所述多級發光狀態分別對應于預設的多種行駛環境狀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動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級發光狀態包括由低到高的第一到第四的四級發光狀態;所述控制器(60)進一步配置成:
在根據所述橫擺角速度信號、所述前方車輛信息和所述車道線信息確定的行駛環境狀態為在轉彎半徑過大的道路上行駛且在與其它車輛會車的情況下,使得所述轉向燈處于第四級發光狀態;
在根據所述后方車輛信息確定的行駛環境狀態為有與后車發生追尾或側碰的危險的情況下,使得所述轉向燈處于第三級發光狀態;
在根據所述陽光強度值確定的行駛環境狀態為陽光強度值超出預定強度閾值的情況下,使得所述轉向燈處于第二級發光狀態;
在其它行駛環境狀態下,使得所述轉向燈處于第一級發光狀態。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自動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60)進一步配置成在檢測到本車當前同時處于所述多種行駛環境狀態中的至少兩種行駛環境狀態的情況下,使得所述轉向燈處于與所述至少兩種行駛環境狀態對應的至少兩級發光狀態中最高級的發光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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