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數據處理裝置和用于該數據處理裝置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522422.0 | 申請日: | 2013-10-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94049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31 |
| 發明(設計)人: | W·珀克米勒;J·W·巴克瑪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01 | 分類號: | G08G1/01;B60W30/14;G08G1/096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11256 | 代理人: | 蘇娟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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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數據處理 裝置 用于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方法及一種包括接收機構和分析機構的數據處理裝置,其中該接收機構與分析機構相聯接,其中該接收機構設計用于接收關于至少一臺車輛的信息和就該車輛暢行而言關于在該車輛前方的路段的對應于被檢測位置的信息,其中該分析機構設計用于根據對應于被檢測位置的被檢測的車輛行駛速度來確定對應于被檢測位置的待測最佳速度。
背景技術
由DE102010046236A1公開了用于車輛的方法和輔助系統,其中,為了依據多臺在前車輛來控制車輛縱向運動而接收由在前車輛發出的且分別至少包含各在前車輛的瞬間位置的車輛數據。而且,利用由該在前車輛發送的位置來計算該車輛和在前車輛之間的瞬間距離。另外,檢測由駕駛員調整的車輛瞬間加速度。另外,當車輛加速度小于瞬間加速度時,將車輛加速度自動調節到瞬間額定值。
另外,由WO2005/064568A1公開了可采用車輛傳感器裝置來進行行駛狀況分類。
而且已知這樣的系統,其基于實際的車輛位置和速度利用算法來分析關于在一個路段上的擁堵和/或與地點及時間相關的通行速度的信息。
為了半自動或自動的車輛縱向引導而需要識別針對某個確定路段的安全舒適的車速以便控制車輛。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分析針對路段的舒適的車速。
本發明的目的借助于根據權利要求1的數據處理裝置的特征、根據權利要求11的方法以及根據權利要求12的計算機程序產品來實現。從屬權利要求給出了有利的實施方式。
本發明已經認識到,針對路段的最佳速度可借助數據處理裝置來分析,該數據處理裝置包括接收機構和分析機構,其中該接收機構與分析機構相聯接。接收機構設計用于接收關于至少一臺車輛的位置的信息和關于就該車輛暢行而言在車輛前方的路段的對應于該被檢測位置的信息。分析機構設計用于根據對應于被檢測位置所檢測的車輛行駛速度來分析對應于被檢測位置的最佳速度。另外,為了分析關于該被檢測位置的最佳速度,該分析機構只考慮與針對前方路段的暢行信息相關聯的車輛行駛速度。
通過此方式,可以針對一個路段分析最佳速度,該最佳速度一方面讓車輛乘客感到舒適而不會過快且另一方面不等于可能的最大速度,從而當以最佳速度進行車輛縱向引導時,例如針對變化的天氣條件或避讓操作得到足夠高的安全儲備。而且避免了該最佳速度由于緩慢行駛的交通尤其是堵車而失真。
還尤其有利的是,該數據處理裝置包括檢測機構和與檢測機構相連的發送機構。檢測機構設計用于檢測車輛位置。而且,檢測機構監測與車輛暢行相關的前方路段并且給發送機構提供關于該路段的信息,其中該發送機構設計用于將由檢測機構提供的關于該路段的信息和/或關于車輛位置的信息發送給接收機構。當檢測機構具有位置確定系統、尤其是GPS系統以及具有包括雷達系統、攝像系統、激光雷達系統、激光測距系統的系統中的至少一個時,最佳速度可以特別有意義地通過該分析機構來分析。
在本發明另一個實施方式中,數據處理裝置包括與分析機構相連的存儲器,其中在該存儲器中關于被檢測位置存儲已分析的最佳速度。通過此方式,即使在由車輛初次駛過的位置上也能夠實現半自動或自動的車輛縱向引導。
當分析機構依據存儲在存儲器內的所分析的最佳速度和所分析的行駛速度來分析新分析的最佳速度時,可以進一步精確化所分析的最佳速度。
對此特別有利的是,分析機構設計用于由存儲在該存儲器內的所分析的最佳速度和所檢測的行駛速度至少通過求平均值或求分位數來分析新分析的最佳速度。
在本發明的另一個實施方式中,在數據處理裝置的存儲器中存儲其中放有至少一個行車障礙的地形圖。而且,地形圖中的該行車障礙對應于一個位置。為了分析對應于該車輛位置的可能有的行車障礙,分析機構將所檢測的車輛位置于地形圖比較。
在本發明另一個實施方式中,行車障礙包括以下情況中的至少一種:彎道情況,建筑工地情況,限速,危險點、尤其是光滑或不可見的道路位置。在此特別有利的是,當測定行車障礙時,該分析機構將在存儲器中關于該位置所存儲的所分析的最佳速度替代為對應于該被檢測位置的新分析的最佳速度。通過此方式,可以使最佳速度快速適應于在行車障礙時變化的行車狀況。
尤其有利的是,該分析機構設計用于,在該路段內利用檢測機構所分析的容許最高速度,將所分析的和/或新分析的最佳速度與所分析的容許最高速度比較,并且當所分析的容許最高速度與所分析的和/或新分析的最佳速度的差為預定閾值時,將所分析的容許最高速度標識為有誤。
附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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