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道路交通收費方法、裝置及系統(tǒng)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446330.9 | 申請日: | 2013-09-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738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25 |
| 發(fā)明(設計)人: | 韓直;李遠哲;陳曉利;張政委;祖暉;付建勝 | 申請(專利權)人: | 招商局重慶交通科研設計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B15/06 | 分類號: | G07B15/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虹嘉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9 | 代理人: | 謝殿武 |
| 地址: | 400067 *** | 國省代碼: | 重慶;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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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道路交通 收費 方法 裝置 系統(tǒng)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智能交通技術,尤其涉及一種道路交通收費方法、裝置及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目前道路交通收費的主要方式包括人工收費和ETC(Electronic?Toll?Collection,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tǒng))收費,這兩種收費方式的主要不足之處在于:均需要投入大量的資源在收費站或收費系統(tǒng)的建設、運行和維護上,因此這兩種收費方式主要是針對高速公路而言,并不適合于城市道路交通等的應用,另外,針對高速公路或擁堵區(qū),也有關于采用GPS定位技術生成車輛行駛軌跡,然后根據車輛行駛軌跡計費的方案,但是該方案主要還是根據車輛的行駛路線進行收費。
發(fā)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道路交通收費方法、裝置及系統(tǒng),可以實現車道級別的收費,十分適合用在城市交通道路上。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道路交通收費方法,包括:
接收設置在目標車輛上的車載設備上報的車輛行駛信息,所述車輛行駛信息包括車輛坐標信息和對應的時間信息;
根據所述接收的車輛行駛信息確定所述目標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
判斷所述目標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中是否含有收費車道,若是含有,則按照所述收費車道的收費規(guī)則對所述目標車輛進行計費。
進一步,所述根據所述接收的車輛行駛信息確定所述目標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包括:
根據所述車輛坐標信息和對應的時間信息,生成所述目標車輛的行駛軌跡;
將所述生成的行駛軌跡與由預置的車道級道路數據庫構建的含車道信息的道路進行比對,確定所述目標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
進一步,所述車道級道路數據庫包括道路中各條車道的地理位置信息。
進一步,所述車輛行駛信息還包括車輛身份信息;
所述方法還包括:在對目標車輛進行計費后,從與所述車輛身份信息關聯(lián)的金融賬戶中進行扣費,并將扣費結果推送到所述車載設備上對駕駛者進行扣費提示。
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道路交通收費裝置,包括: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設置在目標車輛上的車載設備上報的車輛行駛信息,所述車輛行駛信息包括車輛坐標信息和對應的時間信息;
確定模塊,用于根據所述接收的車輛行駛信息確定所述目標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
判斷和計費模塊,用于判斷所述目標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中是否含有收費車道,若是含有,則按照所述收費車道的收費規(guī)則對所述目標車輛進行計費。
進一步,所述確定模塊包括:
軌跡生成單元,用于根據所述車輛坐標信息和對應的時間信息,生成所述目標車輛的行駛軌跡;
比對單元,用于將所述生成的行駛軌跡與由預置的車道級道路數據庫構建的含車道信息的道路進行比對,確定所述目標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
進一步,所述車道級道路數據庫包括道路中各條車道的地理位置信息。
進一步,所述車輛行駛信息還包括車輛身份信息;
所述裝置還包括:扣費模塊,用于在對目標車輛進行計費后,從與所述車輛身份信息關聯(lián)的金融賬戶中進行扣費,并將扣費結果推送到所述車載設備上對駕駛者進行扣費提示。
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道路交通收費系統(tǒng),包括車載設備和云服務器,
所述車載設備,設置在目標車輛上,用于采集目標車輛的車輛行駛信息,所述車輛行駛信息包括車輛坐標信息和對應的時間信息;
所述云服務器,與所述車載設備無線連接,用于根據所述接收的車輛行駛信息確定所述目標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以及當所述目標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中含有收費車道時,按照所述收費車道的收費規(guī)則對所述目標車輛進行計費。
進一步,所述云服務器在確定所述目標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時,具體用于:
根據所述車輛坐標信息和對應的時間信息,生成所述目標車輛的行駛軌跡,以及
將所述生成的行駛軌跡與由預置的車道級道路數據庫構建的含車道信息的道路進行比對,確定所述目標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
首先,本發(fā)明實施例,首次提出了收費車道的概念,根據車道進行收費,更有利于合理利用道路資源;然后本發(fā)明實施例根據車輛坐標信息和對應的時間信息確定目標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然后對行駛車道信息中含有的收費車道進行計費,從而實現了基于車道級的收費;另外,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方案不需要建立具體收費站等,因此十分適合用在城市交通道路上應用。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描述:
圖1是本發(fā)明提供的道路交通收費方法的實施例的流程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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