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幫助消費者獲得稀缺商品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310437491.1 | 申請日: | 2013-09-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636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3-25 |
| 發明(設計)人: | 不公告發明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曦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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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幫助 消費者 獲得 稀缺 商品 方法 | ||
1.一種幫助消費者獲得稀缺商品的方法,其特征是服務提供商對特定消費者消費過程進行監控、協助或補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幫助消費者獲得稀缺商品的方法,其特征是對消費者行為進行監督,確定其真實的獲得稀缺商品意愿,并對消費者自身的購物結果進行跟蹤,確定其不能通過通常的渠道獲得稀缺商品。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幫助消費者獲得稀缺商品的方法,其特征是消費者獲得稀缺商品的意愿不真實,則服務提供商需要對消費者有懲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降低信用度、停止服務、罰款。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幫助消費者獲得稀缺商品的方法,其特征是服務提供商是購物協助與補償服務的提供者,服務提供商可以是稀缺商品提供商、經銷渠道或代理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幫助消費者獲得稀缺商品的方法,其特征是特定消費者是在服務提供商取得了購物協助與補貼服務的特定人群,該服務為長期服務,服務期內消費者可多次享受購物協助與補貼服務,服務提供商可以限制該服務次數上限。
6.根據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一種幫助消費者獲得稀缺商品的方法,其特征是特定消費者無需在向服務提供商確定希望獲得某件稀缺商品的意愿之后,至繳納稀缺商品貨款前,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幫助消費者獲得稀缺商品的方法,其特征稀缺商品是市場上供小于求的商品,同時還包含服務類無形的商品。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幫助消費者獲得稀缺商品的方法,其特征協助是服務提供商在一定的成本限額之內,通過各種手段幫助消費者獲得稀缺商品,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競拍、加價、異地運輸。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幫助消費者獲得稀缺商品的方法,其特征補償是服務提供商在一定的成本限額之內,依然沒有能幫助消費者獲得稀缺商品,則需要對消費者進行一定量的補償,補償額度可以和服務提供商提供協助時的成本限額一致。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幫助消費者獲得稀缺商品的方法,其特征是適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票務、打車、科技產品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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