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動車制動裝置的改進結構無效
| 申請號: | 201310350310.1 | 申請日: | 2013-08-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48856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18 |
| 發明(設計)人: | 祝珍海 | 申請(專利權)人: | 祝珍海 |
| 主分類號: | B62L3/04 | 分類號: | B62L3/04;B62L1/00 |
| 代理公司: | 杭州華鼎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17 | 代理人: | 胡根良 |
| 地址: | 313117 浙江省湖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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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車 制動 裝置 改進 結構 | ||
1.一種電動車制動裝置的改進結構,包括車架(5)及鉸接于車架上的電動車支撐腳(2),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支撐腳上鉸接有制動輪,所述電動車支撐腳上設有夾緊制動輪(1)的剎車鉗(11),所述車架(5)在腳踏位置設有制動踏板(4),制動踏板下端連接有踏板連桿(41),踏板連桿(41)鉸接于車架上,踏板連桿(41)與電動車支撐腳及剎車鉗(11)之間設有制動傳動機構,踏板連桿(41)通過制動傳動機構驅動電動車支撐腳(2)下擺,等制動輪(1)著地時拉緊剎車鉗(1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制動裝置的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動傳動機構中,踏板連桿(41)中部鉸接于車架(5),底部鉸接有一根頂桿(3),頂桿(3)斜向活動于一頂桿套管(31)內,所述頂桿套管(31)斜向固定在車架(5)上,頂桿(3)后端伸出頂桿套管(31),電動車支撐腳(2)頂部固定一根旋轉桿(22),所述旋轉桿頂端與頂桿(3)后端活動接觸,所述剎車鉗(11)與剎車線(13)的一端連接,剎車線另一端連接在所述頂桿(3)后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制動裝置的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桿在頂桿套管(31)左側固定有環形圈(33),環形圈與頂桿套管之間設有復位彈簧(34)。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制動裝置的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桿上設有彎鉤(35),剎車線(13)通過彎鉤與頂桿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車制動裝置的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桿套管(31)外圍固定有剎車線套管(311),剎車線穿過所述剎車線套管。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車制動裝置的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動輪(1)設于電動車支撐腳(2)最底部的支撐腳墊(21)上端。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制動裝置的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動傳動機構中,踏板連桿(41)底部鉸接于車架(5)上,踏板連桿(41)中部與剎車鉗(11)之間連接有剎車鋼絲(6),電動車支撐腳(2)上還固定有彈簧支架(24),彈簧支架與所述剎車鉗(11)之間設有彈簧(23)。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車制動裝置的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彈簧(23)有粗、細兩根,較細彈簧的長度大于較粗彈簧的長度。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車制動裝置的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架在踏板連桿(41)右側固定有限制踏板連桿(41)向右側轉動的限位塊(52)。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車制動裝置的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架(5)在電動車支撐腳(2)的鉸接節點前方固定有供剎車鋼絲(6)穿過的鋼絲套管(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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