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殼聚糖谷氨酸琥珀酸復合鹽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40631.3 | 申請日: | 2012-08-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4926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0-16 |
| 發明(設計)人: | 王亞軍;周湘池;徐麗寧;林曉彰;章思思;向俊;劉華;李明悅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大學 |
| 主分類號: | A23L1/228 | 分類號: | A23L1/228 |
| 代理公司: | 青島海昊知識產權事務所有限公司 37201 | 代理人: | 曾慶國 |
| 地址: | 315211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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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聚糖 谷氨酸 琥珀酸 復合 | ||
1.一種殼聚糖谷氨酸琥珀酸復合鹽,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復合鹽是將殼聚糖和谷氨酸、琥珀酸、5′-肌苷酸和/或5′-鳥苷酸在水溶液中反應制備而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鹽,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復合鹽是將殼聚糖、谷氨酸、琥珀酸和5′-肌苷酸在水溶液中反應制備而成的。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鹽,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復合鹽是將殼聚糖、谷氨酸、琥珀酸、5′-鳥苷酸在水溶液中反應制備而成的。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鹽,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復合鹽是將殼聚糖、谷氨酸、琥珀酸、5′-肌苷酸和5′-鳥苷酸在水溶液中反應制備而成的。
5.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復合鹽作為增鮮劑的應用。
6.一種增鮮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增鮮劑為權利要求1-4任一項或幾項所述的復合鹽。
7.一種增鮮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增鮮劑包含有權利要求1-4任一項或幾項所述的復合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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