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氣體擴散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308707.4 | 申請日: | 2013-07-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37194B | 公開(公告)日: | 2016-11-09 |
| 發明(設計)人: | 蔡啟祥;蔡寧;S·J·格盧克;B·G·史密斯;王城峰;袁泉 | 申請(專利權)人: | 陶氏環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65/08 | 分類號: | B01D65/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吳亦華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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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氣體 擴散器 | ||
1.氣體擴散器(10),其包括在共用水平面內隔開并相互平行排列的通氣管(12、12’、12”、12”’)網格,和與所述通氣管流體連通的歧管(14),
其中通氣管(12)包括:
在兩個端點(16、18)之間延伸并定義軸(Z)的長度(L),
水動力直徑(Dh),
定義包含交叉通過中心(C)的豎直軸(Y)和水平軸(X)的豎直平面的橢圓形橫截面,其與軸(Z)垂直,
由第一段圓弧(20)和第二段圓弧(22)限定的外圓周:所述第一段圓弧由位于(X)軸下方且被(Y)軸平分的30°圓弧組成,所述第二段圓弧(22)由與第一段圓弧不重疊的330°圓弧組成,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段圓弧(22)包含有四個不重疊的15°扇形;
在所述扇形內的所述第二段圓弧(22)周圍的四個或更多不同位置上的沿長度(L)分隔開的多個(N)排放孔(26、28、30、32),和在所述第一段圓弧(20)內沿長度(L)隔開的多個(M)排水孔;
其中所述第二段圓弧(22)的所述四個扇形中的每一個都包含:
至少10個最小水動力直徑(dmin)等于或大于0.001m的排放孔;
等于以米測量的、所述扇形內所有排放孔沿Y軸的平均位置的值(y);和
等于以米測量的、所述扇形內所有排放孔水動力直徑平均值(d)四次方的值(F);
其中以下關系適用于所述四個扇形中的任意兩個:
Abs[1-Fi/Fii+2.6x108m-5N2(yii-yi)Fi)]≤0.5
其中“i”和“ii”分別指沿Y軸的較高和較低扇形。
2.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體擴散器,其中所述通氣管(12)的橫截面積與所有排放孔(26、28、30、32)的總橫截面積的比率大于1。
3.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體擴散器,其中所述通氣管(12)的橫截面積與所有排水孔(34)的總橫截面積的比率小于1。
4.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體擴散器,其中所有排放孔(26、28、30、32)的水動力直徑(d)大于或等于0.001m并且小于或等于0.01m。
5.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體擴散器,其中所有排水孔(34)的水動力直徑(d)大于或等于0.001m并且小于或等于0.01m。
6.權利要求1的所述氣體擴散器,其中所有排放孔具有最小水動力直徑(dmin)和最大水動力直徑(dmax),并且dmax與dmin的比率小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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