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包括保持板和容器的運輸單元以及包括保持板、支架和容器的工作單元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280265.7 | 申請日: | 2013-07-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86974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5-14 |
| 發(fā)明(設計)人: | P·米勒;D·福斯;T·坎普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埃佩多夫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D71/00 | 分類號: | B65D71/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沈英瑩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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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包括 保持 容器 運輸 單元 以及 支架 工作 | ||
1.運輸單元,包括:兩個平行的保持板(2),這些保持板分別具有用于保持有蓋容器(3)的結構(11)的布置系統(tǒng);以及多個有蓋容器(3),這些有蓋容器分別具有一個管形的容器(4)和一個在容器(4)上在上面的、關于容器(4)徑向向外伸出的閉鎖元件(7),其中,有蓋容器(3.1)的一組(14.1)有蓋容器(3.1)由一個保持板(2)的用于保持的結構(11.1)相互平行地保持并且有蓋容器(3.2)的另一組(14.2)有蓋容器(3.2)由另一個保持板(2)的用于保持的結構(11.1)相互平行地保持,所述一組(14.1)有蓋容器(3.1)與所述另一組(14.2)有蓋容器(3.2)相反地定向并且相互交錯地設置。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輸單元,該運輸單元包括包裹所述兩組(14.1、14.2)有蓋容器(3.1、3.2)和所述兩個保持板(2)的外包裝(15)。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運輸單元,其中,這樣確定在保持板(2)中的用于保持的結構(11.1)的距離和有蓋容器(3)的尺寸,使得來自不同組(14.1、14.2)的相鄰的有蓋容器(3.1、3.2)的閉鎖元件相互間部分地重疊。
4.按照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運輸單元,其中,這樣確定用于保持的結構(11)和有蓋容器(3)的尺寸,使得有蓋容器(3)由用于保持的結構(11)夾緊地保持。
5.按照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運輸單元,其中,所述兩個保持板(2)分別具有用于在第一直徑處保持有蓋容器(3)的第一結構(11.1)和用于在第二直徑處保持有蓋容器(3)的第二結構(11.2),其中,兩個保持板(2)的用于保持的第一和第二結構(11.1、11.2)相互成對地對置,所述一組(14.1)有蓋容器(3.1)在容器(4.1)上或者在閉鎖元件(7)上由所述一個保持板(3)的用于保持的第一結構(11.1)來保持并且在容器(4.1)上由所述另一個保持板(2)的用于保持的第二結構(11.2)來保持,并且所述另一組(14.2)有蓋容器(3)在容器(4.2)上或者在閉鎖元件(7)上由所述另一個保持板(2)的用于保持第一結構(11.1)來保持并且在容器上由所述一個保持板(2)的用于保持第二結構(11.2)來保持。
6.工作單元,所述工作單元包括:至少一個保持板(2),所述保持板具有用于保持有蓋容器(3)的結構(11.1)的布置系統(tǒng);支架(17),所述支架具有基底(18)和由基底(18)向上豎立的支撐機構(22),所述至少一個保持板(2)安置在這些支撐機構上;多個有蓋容器(3),所述有蓋容器分別具有一個管形的容器(4)和一個在容器(4)上在上面的、關于容器(4)徑向向外伸出的閉鎖元件(7)并且在容器(4)上或閉鎖元件(7)上由保持板(2)的用于保持的結構(11)來保持。
7.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工作單元,其中,所述有蓋容器(3)具有輕微圓錐形的圓柱形區(qū)域(5),這樣確定用于保持的結構(11)和輕微圓錐形的圓柱形區(qū)域(5)的尺寸,使得在由支架(17)取下的保持板(2)中,有蓋容器(3)能嵌入到在用于保持的結構(2)中的深的位置中,在該位置中這些有蓋容器在輕微圓錐形的圓柱形區(qū)域(5)上夾緊地由用于保持的結構(11)來保持,并且其中,這樣確定支撐機構(22)和輕微圓錐形的圓柱形區(qū)域(5)的尺寸,使得在保持板(2)安置在支撐機構(22)上時,保持板(2)相對于有蓋容器(3)的輕微圓錐形的圓柱形區(qū)域(5)下沉,使得有蓋容器(3)帶有間隙地由所述保持板(2)的用于保持的結構(11)來保持。
8.按照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工作單元,其中,所述保持板(2)具有用于在第一直徑處保持有蓋容器(3)的第一結構(11.1)和用于在第二直徑處保持有蓋容器(3)的第二結構(11.2),并且大的有蓋容器(3.1)在大的直徑上由用于保持的第一結構(11.1)保持和/或小的有蓋容器(3.2)在小的直徑上由用于保持的第二結構來保持。
9.按照權利要求6至8之一所述的工作單元,其中,所述支撐機構(22)具有由基底伸出的支柱(22.1)和/或由基底伸出的側壁(22.2)。
10.按照權利要求6至9之一所述的工作單元,其中,所述支撐機構(22)在上方具有對準機構(24)并且所述保持板(2)具有其他的對準機構(13),保持板(2)在這些其它對準機構處對準到對準機構(24)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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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5D 用于物件或物料貯存或運輸的容器,如袋、桶、瓶子、箱盒、罐頭、紙板箱、板條箱、圓桶、罐、槽、料倉、運輸容器;所用的附件、封口或配件;包裝元件;包裝件
B65D71-00 為便于貯存或運輸,用包裝元件收攏在一起的物件捆,例如用于諸如啤酒罐、汽水瓶的各種容器的可攜式分格搬運工具;物料的捆包
B65D71-02 . 撓性捆扎件的配置
B65D71-06 . 包含全部或大部分被包裝元件收攏在一起的多個物件,例如在拉緊的條件下
B65D71-40 . 包括僅僅部分地由折疊坯件形成的包裝元件收攏在一起的多個物件
B65D71-50 . 包括僅僅部分地由不是折疊的坯件形成的包裝元件收攏在一起的多個物件
B65D71-52 . 用于貯存或運輸多個物件而且具有把手的盤狀包裝元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