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電子樂器的鍵盤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273442.9 | 申請日: | 2013-07-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3119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22 |
| 發(fā)明(設計)人: | 大須賀一郎;西田賢一;市來俊介;播本寬;山本信 | 申請(專利權)人: | 雅馬哈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10H1/34 | 分類號: | G10H1/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賀紫秋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電子樂器 鍵盤 裝置 | ||
1.一種用于電子樂器的鍵盤裝置,鍵盤裝置包括:
多個白鍵和黑鍵,其通過琴鍵支撐部分支撐,從而通過演奏者做出的琴鍵按壓/釋放操作,多個白鍵和黑鍵的前端沿垂直方向擺動,每一個白鍵具有在側面和頂面的交叉部分上沿縱向方向延伸的邊緣線,且每一個黑鍵具有在下側面和相對于下側面向內傾斜的上側面的交叉部分上沿縱向方向延伸的邊緣線,其中多個白鍵每一個和黑鍵每一個包括操作部分和驅動部分,所述操作部分被演奏者按下和釋放,所述驅動部分向下延伸,且從操作部分前端到琴鍵支撐部分的長度在多個白鍵和黑鍵中是不同的;
多個弦槌,每一個與多個白鍵每一個的驅動部分和多個黑鍵每一個的驅動部分接合,且每一個弦槌通過弦槌支撐部分支撐,以便通過多個白鍵和黑鍵每一個的擺動運動而擺動;和
限制構件,其限制多個弦槌的擺動運動,以便限制多個白鍵和多個黑鍵的擺動范圍,其中,
第一琴鍵的驅動部分的垂直長度和第二琴鍵的驅動部分的垂直長度設置為相同,第一琴鍵和第二琴鍵是多個白鍵和多個黑鍵中的兩個白鍵或兩個黑鍵,和
第一弦槌的弦槌支撐部分與第一琴鍵接合的垂直位置和第二弦槌的弦槌支撐部分與第二琴鍵接合的垂直位置分別被設置為根據從第一琴鍵操作部分的前端到琴鍵支撐部分的距離和從第二琴鍵的操作部分的前端到琴鍵支撐部分的距離的位置,從而第一琴鍵和第二琴鍵的操作部分前端的垂直位置在第一琴鍵和第二琴鍵被釋放的狀態(tài)下變成相同。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鍵盤裝置,其中
第一琴鍵的驅動部分和第二琴鍵的驅動部分分別設置在第一琴鍵操作部分前端和第二琴鍵操作部分前端的后方,
從第一琴鍵操作部分的前端到琴鍵支撐部分的距離比從第二琴鍵操作部分的前端到琴鍵支撐部分的距離更長,和
第一弦槌的弦槌支撐部分定位為比第二弦槌的弦槌支撐部分更高。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鍵盤裝置,其中
第一琴鍵的驅動部分和第二琴鍵的驅動部分分別設置在第一琴鍵操作部分前端和第二琴鍵操作部分前端的前方,
從第一琴鍵操作部分的前端到琴鍵支撐部分的距離比從第二琴鍵操作部分的前端到琴鍵支撐部分的距離更長,和
第一弦槌的弦槌支撐部分定位為比第二弦槌的弦槌支撐部分更低。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鍵盤裝置,其中
從低音高側朝向高音高側,操作部分的前端到多個白鍵的后端的長度變短,且從低音高側朝向高音高側,操作部分的前端到多個黑鍵的后端的長度變短。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鍵盤裝置,其中
包括第一琴鍵邊緣線的平面和第一琴鍵的琴鍵支撐部分之間的距離被設置為與包括第二琴鍵邊緣線的平面和第二琴鍵的琴鍵支撐部分之間的距離相同。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鍵盤裝置,其中
第一琴鍵和第二琴鍵的琴鍵支撐部分的垂直位置被設置為相同。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鍵盤裝置,其中
第一琴鍵和第二琴鍵是鄰近的白鍵,且在第一琴鍵、第二琴鍵、和黑鍵被釋放的狀態(tài)下,第一琴鍵和第二琴鍵之間的黑鍵的邊緣線位于第一琴鍵的頂面和第二琴鍵的頂面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1到7中任何一項的鍵盤裝置,其中
第一琴鍵和第二琴鍵是鄰近的白鍵,且在第一琴鍵、第二琴鍵和黑鍵被按下且第一琴鍵、第二琴鍵和黑鍵的擺動運動被限制的狀態(tài)下,第一琴鍵和第二琴鍵之間的黑鍵的邊緣線低于第一琴鍵的頂面和第二琴鍵的頂面。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雅馬哈株式會社,未經雅馬哈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273442.9/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