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山楂茶飲料及其制作工藝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267331.7 | 申請日: | 2013-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477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2-31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林春燕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開平市綠洲食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F3/14 | 分類號: | A23F3/14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quán)專利商標(biāo)事務(wù)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譚志強(qiáng) |
| 地址: | 529388 廣東省江門市開***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山楂 茶飲料 及其 制作 工藝 | ||
1.一種山楂茶飲料,其特征在于,該配方按重量份數(shù)比包括以下原料:水80~95份,白砂糖2~10份,茶葉3~10份,山楂原汁3~10份,食品添加劑0~0.15份。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山楂茶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食品添加劑為蜂蜜、甜蜜素、安賽蜜、阿巴斯甜、山梨酸鉀、檸檬酸、檸檬酸鈉、果葡糖漿、乙基麥芽酚、蘋果酸中的一種或幾種。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山楂茶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山楂原汁的糖度為2~12度。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山楂茶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山楂原汁為曬干的山楂片放水煮30~120分鐘形成的原汁。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山楂茶飲料,其特征在于,還添加有陳皮1~3份。
6.如權(quán)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山楂茶飲料的制作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首先將白砂糖、食品添加劑加水溶解成甜味劑,將茶葉用開水煮出茶水,將茶水、甜味劑、山楂原汁混合均勻,加入水填充至最終量,混合均勻,過濾,然后105℃熱壓滅菌30分鐘,灌裝、包裝即為成品。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山楂茶飲料的制作工藝,其特征在于,還添加有陳皮,將經(jīng)過挑選、清洗的陳皮,切條,加入經(jīng)過過濾的茶水、山楂原汁和甜味劑的混合液中,然后105℃熱壓滅菌30分鐘,灌裝、包裝即為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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