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吊頂式氣體放電燈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208312.7 | 申請日: | 2013-05-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146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2-17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周明杰;王男梓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海洋王(東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術(shù)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13/02 | 分類號: | F21V13/02;F21V7/10;F21V1/12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lián)合專利商標(biāo)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李永華;何平 |
| 地址: | 523808 廣東省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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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吊頂 氣體放電燈 | ||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照明燈具,特別是涉及一種吊頂式氣體放電燈。
【背景技術(shù)】
吊頂式氣體放電燈用于滿天星布燈方式,安裝在建筑物的頂端。因吊頂式氣體放電燈的發(fā)光面向下,燈下行走的行人抬頭時很容易看到吊頂式氣體放電燈的氣體放電光源,因氣體放電光源的光通量大,容易傷害人眼,現(xiàn)有技術(shù)只是通過燈具反射器自身的邊緣進行攔截光線,而吊頂式氣體放電燈自身的照射角度一般為80°~45°,也就是說燈具安裝12米高,水平面上人距離燈具10米遠,平視(人眼平視視角為90°)就能看到吊頂式氣體放電燈的光源發(fā)光體,對眼睛照成傷害。
雖然,有些傳統(tǒng)的吊頂式氣體放電燈采用防眩格柵進行遮擋,然而,其大大改變了原來的配光效果。
【發(fā)明內(nèi)容】
鑒于上述狀況,有必要提供一種即可防止眩光又對配光效果影響較小的吊頂式氣體放電燈。
一種吊頂式氣體放電燈,其包括:
反射器,其反射面為由拋物線繞對稱軸旋轉(zhuǎn)一周形成的曲面,所述拋物線的焦距為40±2毫米,所述反射器的出光口為圓形,并且所述出光口由所述拋物線的兩端形成,所述對稱軸為所述反射器的光軸;
氣體放電光源,安裝在所述反射器的頂部,并且所述氣體放電光源位于所述反射器的光軸上;所述氣體放電光源功率為250瓦,所述氣體放電光源的發(fā)光體的長度為31.5±2毫米,發(fā)光體的直徑為12.5±2毫米;及
內(nèi)置防眩格柵,安裝在所述反射器的出光口處,所述內(nèi)置防眩格柵包括第一圓筒形遮光板、第二圓筒形遮光板、第三圓筒形遮光板及兩個連接板,所述第二圓筒形遮光板的直徑大于所述第一圓筒形遮光板的直徑,并且小于所述第三圓筒形遮光板的直徑,并且所述第三圓筒形遮光板、所述第二圓筒形遮光板及所述第一圓筒形遮光板依次套設(shè)在一起,所述連接板的一端穿過所述第三圓筒形遮光板及所述第二圓筒形遮光板后與所述第一圓筒形遮光板的外周緣連接,另一端與所述反射器的反射面連接;所述第一圓筒形遮光板、第二圓筒形遮光板及第三圓筒形遮光板的兩端分別為入光口及出光口,并且所述第一圓筒形遮光板、第二圓筒形遮光板及第三圓筒形遮光板的出光口均與所述反射器的出光口平齊;所述第二圓筒形遮光板的高度小于所述第一圓筒形遮光板的高度,并且大于所述第三圓筒形遮光板的高度。
一種吊頂式氣體放電燈,其包括:
反射器,其反射面為由拋物線繞對稱軸旋轉(zhuǎn)一周形成的曲面,所述拋物線的焦距為37±2毫米,所述反射器的出光口為圓形,并且所述出光口由所述拋物線的兩端形成,所述對稱軸為所述反射器的光軸;
氣體放電光源,安裝在所述反射器的頂部,并且所述氣體放電光源位于所述反射器的光軸上;及
內(nèi)置防眩格柵,安裝在所述反射器的出光口處,所述內(nèi)置防眩格柵包括第一圓筒形遮光板、第二圓筒形遮光板及兩個連接板,所述第二圓筒形遮光板的直徑大于所述第一圓筒形遮光板的直徑,并且所述第二圓筒形遮光板及所述第一圓筒形遮光板套設(shè)在一起,所述連接板的一端穿過所述第二圓筒形遮光板后與所述第一圓筒形遮光板的外周緣連接,另一端與所述反射器的反射面連接;所述第一圓筒形遮光板及第二圓筒形遮光板分別為入光口及出光口,并且所述第一圓筒形遮光板及第二圓筒形遮光板的出光口均與所述反射器的出光口平齊;所述第二圓筒形遮光板的高度小于所述第一圓筒形遮光板的高度。
上述吊頂式氣體放電燈的內(nèi)置防眩格柵采用高度不同的兩段遮光板,即第一圓筒形遮光板及第二圓筒形遮光板,其遮光角度不同,并且各個圓筒形的遮光板的出光口與反射器的出光口平齊,從而有效控制吊頂式氣體放電燈的照射角度,避免產(chǎn)生眩光;并且,上述吊頂式氣體放電燈采用該內(nèi)置防眩格柵對配光效果沒有太大影響。因此,上述吊頂式氣體放電燈即可防止眩光又對配光效果影響較小。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兩個連接板沿所述第二圓筒形遮光板的直徑設(shè)置,并且相較于所述第一圓筒形遮光板對稱設(shè)置。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連接板與所述反射器的反射面連接的端部為弧形,并且與所述反射器的反射面的形狀相配合。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氣體放電光源功率為150瓦,所述氣體放電光源的發(fā)光體為球形,并且直徑為20±1毫米。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反射器的出光口的直徑為325±5毫米,所述反射器的長度為178.42±5毫米。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連接板的寬度基本等于所述第二圓筒形遮光板的高度。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反射器的頂部設(shè)有安裝孔,所述氣體放電光源穿過所述安裝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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