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防止移動通信系統中的乒乓效應的小區重選方法和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187355.1 | 申請日: | 2006-03-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81739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05 |
| 發明(設計)人: | 鄭景仁;格特-簡.范利肖特;李國熙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W36/24 | 分類號: | H04W36/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11105 | 代理人: | 邵亞麗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防止 移動 通信 系統 中的 乒乓 效應 小區 重選 方法 設備 | ||
1.一種用于移動通信系統中的小區重選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步驟:
獲取(701)從節點B發送的系統信息上的關于時間段和次數閾值的信息;
如果該時間段未過期且發生了小區重選,則用戶設備UE確定在該時間段內是否已經重選了同一小區,其中如果重選了同一小區,則UE將對該同一小區的小區重選次數從該時間段內的小區重選次數中排除,并且如果發生了小區重選且同一小區未被重選,則UE將對該小區的小區重選次數包含在該時間段內的小區重選次數中(705、706、707);
確定(711)在所述時間段期間的小區重選次數是否超過次數閾值;
如果小區重選次數超過次數閾值,則將UE設置(712)為高速狀態;
基于縮小的時間段來在高速狀態中執行小區重選,通過縮小用于小區重選的時間段來獲取所述縮小的時間段;以及
如果UE不在高速狀態,則基于該時間段執行小區重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執行的步驟包括:
如果在從所述時間段縮小的時間段期間相鄰小區處于比服務小區更高的等級,則執行到該相鄰小區的小區重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通過將所述時間段乘以縮放因子來確定縮小的時間段,該縮放因子是從節點B在系統信息上發送的。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如果UE的小區重選次數沒有超過所述次數閾值,則將UE設置為非高速狀態;以及
根據所述時間段來在非高速狀態中執行小區重選。
5.一種用于移動通信系統中的小區重選的用戶設備UE的裝置,該裝置包括:
接收器(810),被適配為獲取從節點B發送的系統信息上的關于時間段和次數閾值的系統信息;
判決器(830),被適配為如果該時間段未過期且發生了小區重選,則確定在該時間段內是否已經重選了同一小區,其中如果重選了同一小區,則UE將對該同一小區的小區重選次數從該時間段內的小區重選次數中排除,并且如果發生了小區重選且同一小區未被重選,則UE將對該小區的小區重選次 數包含在該時間段內的小區重選次數中(705、706、707),確定(711)在所述時間段期間的小區重選次數是否超過次數閾值,并且如果小區重選次數超過次數閾值,則將UE設置(712)為高速狀態;以及
控制器(840),被適配為基于縮小的時間段來在高速狀態中執行小區重選,通過縮小用于小區重選的時間段來獲取所述縮小的時間段,并且如果UE不在高速狀態,則基于該時間段執行小區重選。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控制器(840)被適配為:如果在從所述時間段縮小的時間段期間相鄰小區處于比服務小區更高的等級,則執行到該相鄰小區的小區重選。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中,通過將所述時間段乘以縮放因子來確定縮小的時間段,該縮放因子是從節點B在系統信息上發送的。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判決器被適配為如果UE的小區重選次數沒有超過所述次數閾值,則將UE設置為非高速狀態,并且
所述控制器被適配為根據用于小區重選的原始時間段來在非高速狀態中執行小區重選。
9.一種用于在移動通信系統的節點B中支持用戶設備UE的小區重選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步驟:
向UE發送包括時間段和次數閾值的系統信息,
其中,所述UE被適配為:
獲取(701)所述系統信息上的關于所述時間段和所述次數閾值的信息;如果該時間段未過期且發生了小區重選,則用戶設備UE確定在該時間段內是否已經重選了同一小區,其中如果重選了同一小區,則UE將對該同一小區的小區重選次數從該時間段內的小區重選次數中排除,并且如果發生了小區重選且同一小區未被重選,則UE將對該小區的小區重選次數包含在該時間段內的小區重選次數中(705、706、707);
確定(711)在所述時間段期間的小區重選次數是否超過次數閾值;
如果小區重選次數超過次數閾值,則將UE設置(712)為高速狀態;基于縮小的時間段來在高速狀態中執行小區重選,通過縮小用于小區重選的時間段來獲取所述縮小的時間段;以及
如果UE不在高速狀態,則基于該時間段執行小區重選。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三星電子株式會社,未經三星電子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10187355.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