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阿法骨化醇緩釋膠囊及其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093366.3 | 申請日: | 2013-03-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4255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12 |
| 發明(設計)人: | 王明剛;陳陽生;任莉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正大海爾制藥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9/52 | 分類號: | A61K9/52;A61K31/593;A61K47/38;A61P3/14;A61P13/12;A61P19/10;A61P1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奇智新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40 | 代理人: | 陳新勝 |
| 地址: | 266103***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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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骨化 醇緩釋 膠囊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阿法骨化醇緩釋膠囊,由阿法骨化醇緩釋微丸填裝在膠囊殼中而成,所述阿法骨化醇緩釋微丸由空白丸芯、包裹在空白丸芯外的含藥層和包裹在含藥層外的包衣層組成,其特征在于:
按重量百分比計,空白丸芯為25~45%,含藥層為35~50%,包衣層為15~25%。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阿法骨化醇緩釋膠囊,其特征在于:所述含藥層包括阿法骨化醇、填充劑和粘合劑,按重量百分比計,阿法骨化醇為0.0004~0.0007‰,粘合劑為10~25%,余量為填充劑。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阿法骨化醇緩釋膠囊,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衣層包括緩釋材料、增塑劑、致孔劑和抗粘劑,按重量百分比計,致孔劑為5~15%,抗粘劑為10~25%,余量為剩余成分;其中,緩釋材料與增塑劑的重量比為8:1~6:1。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阿法骨化醇緩釋膠囊,其特征在于:緩釋材料與增塑劑的重量比為7:1。
5.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阿法骨化醇緩釋膠囊,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白丸芯由微晶纖維素制成;所述填充劑為糊精;所述粘合劑為羥丙基甲基纖維素;所述緩釋材料為乙基纖維素;所述增塑劑選自鄰苯二甲酸二乙酯、葵二酸二丁酯和檸檬酸三正丁酯中的至少一種;所述致孔劑為聚維酮;所述抗粘劑為二氧化硅。
6.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阿法骨化醇緩釋膠囊,其特征在于:
所述增塑劑為檸檬酸三正丁酯。
7.制備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阿法骨化醇緩釋膠囊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取一定量的微晶纖維素粉置離心造粒機中,以水為黏合劑,制得40~60目粒徑的空白丸芯;
(2)按重量百分比稱取阿法骨化醇、填充劑和粘合劑,將粘合劑制成2~6%的水溶液,將阿法骨化醇和填充劑置離心造粒機的供粉室中,取步驟(1)制得的空白丸芯適量于造粒鍋中,以粘合劑的水溶液為黏合劑,制備含藥微丸,微丸出鍋后在50~60℃烘干,篩分15~25目進行下一步包衣;
(3)用65~85%的乙醇溶液溶解緩釋材料、增塑劑、致孔劑、抗粘劑,制成緩釋包衣液;
(4)將配好的緩釋包衣液均勻噴灑在步驟(2)制備好的含藥微丸表面,干燥后得到阿法骨化醇緩釋微丸;
(5)將步驟(4)制得的阿法骨化醇緩釋微丸裝入膠囊殼中,得到阿法骨化醇緩釋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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