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重金屬污染土壤化學聯合淋洗修復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092382.0 | 申請日: | 2013-03-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1690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25 |
| 發明(設計)人: | 張輝;黃新建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市中科信息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9C1/08 | 分類號: | B09C1/0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9001 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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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重金屬 污染 土壤 化學 聯合 淋洗 修復 方法 | ||
1.一種重金屬污染土壤化學聯合淋洗修復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原位化學淋洗法與異位化學淋洗法結合進行,包括如下步驟:
(1)在重金屬污染土壤原場地,將待處理的污染土壤筑堆,往堆塊噴淋化學淋洗液對堆塊進行預浸潤,化學淋洗液與待處理的污染土壤的體積比為0.4~0.6∶1;
(2)將預浸潤完成后的堆塊挖起,并進行篩分;
(3)將篩分后的土壤轉移至化學反應釜中,進行攪拌強化反應,同時添加化學淋洗液,化學淋洗液與待處理的污染土壤的體積比為1.8~3∶1;
(4)將強化反應完成后的土壤進行壓濾脫水得到修復土壤;壓濾所得廢水中加入沉淀劑、絮凝劑進行凈化處理。
2.如權利要求1所述重金屬污染土壤化學聯合淋洗修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堆塊體積為4~10m3。
3.如權利要求1或2任意一項權利要求中所述重金屬污染土壤化學聯合淋洗修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堆塊的高度為20~50cm。
4.如權利要求1所述重金屬污染土壤化學聯合淋洗修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預浸潤的時間為20~26小時。
5.如權利要求4所述重金屬污染土壤化學聯合淋洗修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預浸潤的時間為24小時。
6.如權利要求1所述重金屬污染土壤化學聯合淋洗修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強化反應的時間為相對于每10m3體積的待處理污染土壤,強化反應20~50分鐘。
7.如權利要求6所述重金屬污染土壤化學聯合淋洗修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強化反應的時間為相對于每10m3體積的待處理污染土壤,強化反應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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