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智能鬧鐘偵測系統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310031877.2 | 申請日: | 2013-01-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73866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8-06 |
| 發明(設計)人: | 侯君儒;吳劉瑋;賴信彰;張瀚仁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富泰宏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奇美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H04M1/6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109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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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 鬧鐘 偵測 系統 方法 | ||
1.一種智能鬧鐘偵測系統,運行于手機中,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鬧鐘偵測系統包括:
提示模塊,用于當鬧鐘時間已到,通過設定的鬧鈴方式提醒用戶,并提供關閉選項和再響選項供用戶選擇;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用戶選擇的“關閉”選項或者“再響”選項;
偵測模塊,用于通過重力感應裝置來偵測手機在X、Y、Z三軸的加速度;
判斷模塊,用于通過在第一預設時間內X、Y、Z任何一軸的加速度平均值是否大于預設值來判斷用戶是否被鬧醒;
執行模塊,用于當偵測到用戶沒被鬧醒,并選擇再響選項時,執行手機鬧鐘的再響功能;當偵測到用戶已被鬧醒時,停止手機鬧鐘的再響功能和重力感應裝置的偵測功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鬧鐘偵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模塊還用于通過在第二預設時間內X、Y、Z三軸的加速度是否都為0來判斷鬧鐘的提醒是否有效,所述第二預設時間長于第一預設時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鬧鐘偵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執行模塊還用于當偵測到在第二預設時間內鬧鐘的提醒對用戶無效時,發送信息給用戶設定的叫床者。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鬧鐘偵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速度平均值是指在第一預設時間內重力感應裝置測出任一軸的N次的加速度之和與N之比的值。
5.一種智能鬧鐘偵測方法,應用于手機中,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鬧鐘偵測方法包括:
提示步驟,當鬧鐘時間已到,通過設定的鬧鈴方式提醒用戶,并提供關閉選項和再響選項供用戶選擇;
接收步驟,接收用戶選擇的“關閉”選項或者“再響”選項;
偵測步驟,通過重力感應裝置來偵測手機在X、Y、Z三軸的加速度;
判斷步驟,通過在第一預設時間內X、Y、Z任何一軸的加速度平均值是否大于預設值來判斷用戶是否被鬧醒;
執行步驟,當偵測到用戶沒被鬧醒,并選擇再響選項時,執行手機鬧鐘的再響功能;當偵測到用戶已被鬧醒時,停止手機鬧鐘的再響功能和重力感應裝置的偵測功能。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手機智能鬧鐘偵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步驟還用于通過在第二預設時間內X、Y、Z三軸的加速度是否都為0來判斷鬧鐘的提醒是否有效,所述第二預設時間長于第一預設時間。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手機智能鬧鐘偵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執行步驟還用于當偵測到在第二預設時間內鬧鐘的提醒對用戶無效時,發送信息給用戶設定的叫床者。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手機智能鬧鐘偵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速度平均值是指在在第一預設時間內重力感應裝置所測出N次的加速度之和與N之比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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