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音頻通信方法及音頻終端有效
| 申請號: | 201310019937.9 | 申請日: | 2013-0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44645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23 |
| 發明(設計)人: | 楊賢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B11/00 | 分類號: | H04B11/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鼎合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81 | 代理人: | 薛祥輝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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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音頻 通信 方法 終端 | ||
1.一種音頻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端獲取其他音頻終端的狀態信息;
根據獲取的狀態信息,向當前可進行音頻通信的其他音頻終端發送音頻信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音頻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本端獲取其他音頻終端的狀態信息的方法具體為:若本端接收到其他音頻終端發送的音頻信號,則獲取到該音頻信號發送方的狀態信息為可進行音頻通信。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音頻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其他音頻終端發送的音頻信號中攜帶有發送方的標識信息;所述向當前可進行音頻通信的其他音頻終端發送音頻信號的方法具體為:從所述其他音頻終端發送的音頻信號提取發送方的標識信息,并保存;向外發出攜帶目標音頻終端的標識信息的音頻信號。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音頻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本端向外發出攜帶目標音頻終端的標識信息的音頻信號之后,還包括:檢測是否收到目標音頻終端反饋的響應信號,若未收到,則更新所述目標音頻終端的狀態信息。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音頻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本端將獲取到的同一音頻終端的狀態信息與標識信息綁定后,保存于一狀態表中。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音頻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本端接收其他音頻終端發送的狀態表,根據接收的狀態表更新自身的狀態表。
7.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音頻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當前可進行音頻通信的其他音頻終端發送音頻信號之前,還包括:檢測外部是否存在音頻信號,若存在,則等待預定時間段后,重新檢測外部是否存在音頻信號,直到檢測結果為外部不存在音頻信號,則向當前可進行音頻通信的其他音頻終端發送音頻信號。
8.一種音頻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獲取模塊及發送模塊:
所述獲取模塊用于獲取其他音頻終端的狀態信息;
所述發送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獲取模塊獲取的狀態信息,向當前可進行音頻通信的其他音頻終端發送音頻信號。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音頻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模塊具體為接收模塊;所述接收模塊用于在接收到其他音頻終端發送的音頻信號后,獲取到該音頻信號發送方的狀態信息為可進行音頻通信。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音頻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其他音頻終端發送的音頻信號中攜帶有發送方的標識信息;所述發送模塊包括提取模塊和發送子模塊,所述提取模塊用于從所述其他音頻終端發送的音頻信號中提取發送方的標識信息,并保存;所述發送子模塊用于向外發出攜帶目標音頻終端的標識信息的音頻信號。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音頻終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檢測模塊和狀態信息更新模塊,用于在所述發送子模塊向外發出攜帶目標音頻終端的標識信息的音頻信號之后,檢測是否收到目標音頻終端反饋的響應信號;所述狀態信息更新模塊用于所述第一檢測模塊的檢測結果為若未收到時,更新所述目標音頻終端的狀態信息。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音頻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音頻終端還包括記錄模塊及存儲模塊;所述記錄模塊用于記錄所述接收模塊獲取到的狀態信息和所述提取模塊提取到的標識信息,并將同一音頻終端的狀態信息與標識信息綁定后保存于一狀態表中;所述存儲模塊用于保存所述狀態表。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音頻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模塊還用于接收其他音頻終端發送的狀態表,并傳輸到所述狀態信息更新模塊;所述狀態信息更新模塊還用于根據所述接收模塊接收的狀態表更新自身的狀態表。
14.如權利要求8至13任一項所述的音頻終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檢測模塊,所述第二檢測模塊在所述發送模塊向當前可進行音頻通信的其他音頻終端發送音頻信號之前,用于檢測外部是否存在音頻信號,若存在,則等待預定時間段后,重新檢測外部是否存在音頻信號,直到檢測結果為外部不存在音頻信號時,通知所述發送模塊向當前可進行音頻通信的其他音頻終端發送音頻信號;所述發送模塊用于在所述第二檢測模塊的檢測結果為外部不存在音頻信號時,向當前可進行音頻通信的其他音頻終端發送音頻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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