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口腔護理組合物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280077892.4 | 申請日: | 2012-1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94916A | 公開(公告)日: | 2015-10-21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A.于格;T.波特;R.赫肯多恩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加巴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Q11/00 | 分類號: | A61Q11/00;A61K8/69;A61K8/81;A61K8/9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周李軍;林森 |
| 地址: | 瑞士***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口腔 護理 組合 | ||
1.?口腔護理組合物,其包含:
(a)包含氟化胺的第一組分;和
(b)包含酸性聚合物的第二組分;
其中所述氟化胺和酸性聚合物具有相應(yīng)的第一和第二反應(yīng)基團,當(dāng)所述組合物施用于口腔時,其布置為共同反應(yīng)以形成所述氟化胺和酸性聚合物的交聯(lián)共聚物。
2.?權(quán)利要求1的口腔護理組合物,其中所述氟化胺包含作為第一反應(yīng)基團的羥烷基基團;任選地其中所述羥烷基基團為羥乙基基團。
3.?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口腔護理組合物,其中所述氟化胺包含至少一個C10-C24碳鏈;任選地其中所述碳鏈具有偶數(shù)鏈長;任選地其中所述碳鏈為癸基、十二烷基(月桂基)、十四烷基(肉豆蔻基)、十六烷基(鯨蠟基、棕櫚基)、十八烷基(硬脂基)、二十烷基、9-順-十八碳烯-1-基(油基)、9-反-十八碳烯-1-基(反油基)、順,順-9,12-十八碳二烯-1-基(亞油基)、順,順,順-9,12,15-十八碳三烯-1-基(亞麻基)或9-順-二十碳烯-1-基(鱈油基);進一步任選地,其中所述碳鏈為C18碳鏈。
4.?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口腔護理組合物,其中所述氟化胺包含以下的至少之一:N,N,N'-三(2-羥乙基)-N'-十八烷基丙-1,3-二胺二氫氟化物;N,N-二(2-羥乙基)油胺氫氟化物;和N,N-二(2-羥乙基)十八烷基胺氫氟化物。
5.?權(quán)利要求4的口腔護理組合物,其中所述氟化胺為N,N,N'-三(2-羥乙基)-N'-十八烷基丙-1,3-二胺二氫氟化物和其中所述第一組分還包含9-十八烷基胺氫氟化物。
6.?權(quán)利要求5的口腔護理組合物,其中在所述第一組分中,N,N,N'-三(2-羥乙基)-N'-十八烷基丙-1,3-二胺二氫氟化物與9-十八烷基胺氫氟化物的比率為20:1-1:1,任選地為15:1-5:1,還任選地為10.6:1。
7.?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口腔護理組合物,其中所述酸性聚合物包含作為第二反應(yīng)基團的羧酸基團。
8.?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口腔護理組合物,其中所述酸性聚合物包含馬來酸或馬來酸酐單體;任選地其中所述酸性聚合物為馬來酸或馬來酸酐與烷基乙烯基醚的共聚物;任選地其中所述烷基乙烯基醚是甲基乙烯基醚。
9.?權(quán)利要求1-7任一項的口腔護理組合物,其中所述酸性聚合物包含丙烯酸單體;任選地其中所述酸性聚合物為聚丙烯酸。
10.?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口腔護理組合物,其中所述氟化胺存在的濃度為0.1重量%-22重量%,基于所述口腔護理組合物的總重量;任選地為1重量%-12重量%,基于所述口腔護理組合物的總重量;任選地為6重量%-10重量%,基于所述口腔護理組合物的總重量。
11.?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口腔護理組合物,其中所述酸性聚合物存在的濃度為0.1重量%-30重量%,基于所述口腔護理組合物的總重量;任選地為1重量%-15重量%,基于所述口腔護理組合物的總重量;任選地為5重量%-12重量%,基于所述口腔護理組合物的總重量。
12.?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口腔護理組合物,其中所述氟化胺與所述酸性聚合物在口腔護理組合物中的濃度比為1:1000-1:1;任選地為1:100-1:2;任選地為1:20-1:3。
13.?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口腔護理組合物,其進一步包含氧化錫SnO2。
14.?權(quán)利要求13的口腔護理組合物,其中所述氧化錫在口腔護理組合物中存在的濃度為0.1重量%-3重量%,基于所述口腔護理組合物的總重量;任選地為0.3重量%-2重量%,基于所述口腔護理組合物的總重量;任選地為0.5重量%-1重量%,基于所述口腔護理組合物的總重量。
15.?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口腔護理組合物,其中所述氟化胺和所述酸性聚合物在口腔護理組合物中彼此保持分離。
16.?權(quán)利要求15的口腔護理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組分為第一口腔護理組合物和所述第二組分為第二口腔護理組合物,所述第一和第二口腔護理組合物彼此保持分離;任選地其中所述第二組合物為嗽口水或牙膠。
該專利技術(shù)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shù)是否侵權(quán)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quán)人授權(quán)。該專利全部權(quán)利屬于加巴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未經(jīng)加巴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quán)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quán)和技術(shù)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80077892.4/1.html,轉(zhuǎn)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