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機組件在審
| 申請號: | 201280054877.8 | 申請日: | 2012-09-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37398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1-05 |
| 發明(設計)人: | H-J.奧貝勒;F.施文德曼;W.布勞恩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K5/15 | 分類號: | H02K5/15;H02K15/16;H02K5/04;H02K1/17;H02K15/03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梁冰;李婷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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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機 組件 | ||
1. 電動機組件(7),特別是用于機動車技術中所采用的調節電機,所述電動機組件具有:
- 極管(8),其中,所述極管(8)包括:具有第一內徑(12)的第一部段(9);具有第二內徑(13)的第二部段(10);和布置在所述第一部段(9)和所述第二部段(10)之間的、具有第三內徑(14)的第三部段(11),
- 環形磁體(15),所述環形磁體的外周貼靠在所述第三部段(11)的內周上,
- 其中,所述第三內徑(14)小于所述第一內徑(12)并且小于所述第二內徑(13)。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機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段(9)直接鄰接于所述第三部段(11),所述第二部段(10)直接鄰接于所述第三部段(11)。
3.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機組件,其特征在于,整個極管(8)一體構成。
4.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機組件,其特征在于,整個極管(8)由一體的、卷起的殼面形成。
5.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機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部段(11)至少與所述環形磁體(15)一樣寬。
6.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機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段(9)連貫地具有恒定的第一內徑(12),和/或所述第二部段(10)連貫地具有恒定的第二內徑(13),和/或所述第三部段(11)連貫地具有恒定的第三內徑(14)。
7.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機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極管(8)在具有所述第一內徑(12)的一端上和在具有所述第二內徑(13)的另一端上終止。
8.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機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部段(9)上安裝和定中心的軸承蓋和/或電刷頭,和/或在所述第二部段(10)上安裝和定中心的另一個軸承蓋(17)。
9. 設計為機動車技術中所采用的調節電機的電動機,包括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機組件(7)。
10. 用于制造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機組件(7)或電動機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 提供極管(8)的殼面,
- 通過圍繞內芯軸卷起所述殼面形成所述極管(8),因此所述極管(8)包括:具有第一內徑(12)的第一部段(9);具有第二內徑(13)的第二部段(10);和布置在所述第一部段(9)與所述第二部段(10)之間的、具有第三內徑(14)的第三部段(11),其中,所述第三內徑(14)小于所述第一內徑(12)并且小于所述第二內徑(13),并且
- 在完全卷起所述殼面之前在所述內芯軸上對軸承蓋(17)定中心,
- 將所述軸承蓋(17)固定在所述極管(8)的第二部段(10)上—特別通過所述極管(8)的材料變形,
- 在將所述軸承蓋(17)固定在所述極管(8)的第二部段(10)上之后移除所述內芯軸。
11. 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從所述極管(8)中移除所述內芯軸之后將環形磁體(15)插入到所述極管(8)中,從而所述環形磁體(15)的外周貼靠在所述極管(8)的第三部段(11)的內周上,并且隨后將轉子插入到所述極管(8)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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