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含有玻璃纖維的聚碳酸酯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51662.0 | 申請日: | 2012-09-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747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18 |
| 發明(設計)人: | G.德恩;B.塞米施;T.卡塞 | 申請(專利權)人: | 拜耳知識產權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69/00 | 分類號: | C08L69/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石克虎;林森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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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含有 玻璃纖維 聚碳酸酯 | ||
1.阻燃熱塑性模塑組合物,包括
A)?47.500-97.939重量份的至少一種芳族聚碳酸酯,
B)?0.001-1.000重量份的至少一種阻燃劑,
C)?0.01-0.50重量份的至少一種無橡膠的酸酐改性的α-烯烴三元共聚物,
D)?2.0-40.0重量份的至少一種無機填料,
E)?0.05重量份-1.00重量份的至少一種脫模劑,
F)?0.0-10.0重量份的其它常規添加劑,
其中組分A)-F)的重量份之和為100重量份。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組分D)以7.0-14.0重量份的量存在。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組分F)?以1.0-6.0重量份的量存在。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組分C)?以0.20-0.30重量份的量存在。
5.根據權利要求1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酸酐選自馬來酸酐、鄰苯二甲酸酐、富馬酸酐、衣康酸酐及其混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5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酸酐是馬來酸酐。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α-烯烴三元共聚物包括選自以下組的結構單元:乙烯、1-丙烯、1-丁烯、1-異丁烯、1-戊烯、1-己烯、1-庚烯、1-辛烯、1-壬烯、1-癸烯、1-十一碳烯、1-十二碳烯、1-十三碳烯、1-十四碳烯、1-十八碳烯、1-十九碳烯,和它們的混合物。
8.根據權利要求5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無橡膠的酸酐改性的三元共聚物包括
C1)?90.0-98.0?重量%的三元共聚物和
C2)?2.0-10.0?重量%的酸酐。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元共聚物由乙烯、1-丙烯和1-辛烯結構單元組成。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酸酐改性的三元共聚物的烯屬部分E1)的特征在于
乙烯含量為96.0-80.0?重量%;
丙烯含量為2.0-10.0?重量%;和
辛烯含量為2.0-10.0?重量%。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模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無橡膠的酸酐改性的三元共聚物具有2000-10,000?g/mol的分子量Mw。
12.根據組分C)的無橡膠的酸酐改性的α-烯烴三元共聚物用于提高聚碳酸酯組合物可流動性的用途。
13.根據權利要求12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用于具有提高的可流動性的組合物的組分C的量優選為0.5-10.0重量份,更優選1.0-9.0重量份,還更優選1.5-8.0重量份,再更優選1.75-6重量份,以及特別優選2.0-5.0重量份。
14.根據權利要求12或13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無橡膠的酸酐改性的α-烯烴三元共聚物通過權利要求5-11所述的組分和其含量方面來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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