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給運輸裝置裝載的設備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80037100.0 | 申請日: | 2012-07-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02912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4-02 |
| 發明(設計)人: | P.埃南克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門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7/08 | 分類號: | B65G7/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郝俊梅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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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運輸 裝置 裝載 設備 方法 | ||
1.一種設備,它規定給用于運輸零擔貨物(12),尤其郵寄物品的運輸裝置(10)裝載,包括可駛入所述運輸裝置(10)內的第一傳送單元(18),該第一傳送單元規定用于將第一零擔貨物流(22)傳送并卸在運輸裝置(10)內,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第二傳送單元(20),所述第二傳送單元規定用于將第二零擔貨物流(24)傳送并卸在運輸裝置(10)內,其中,所述零擔貨物(12)按至少一種分揀準則分配在所述零擔貨物流(22、24)上。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為,所述第一傳送單元(18)和第二傳送單元(20)可以共同駛入運輸裝置(10)內。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分揀單元(34),該分揀單元在傳送技術上與所述傳送單元(18、20)連接,以及分揀零擔貨物主流(36),以便按照分揀準則生成第一和第二零擔貨物流(22、24)。
4.按照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為,所述分揀準則涉及零擔貨物的至少一種物理性質,所述物理性質是長度、重量、體積、表面、形狀和/或這些特征中多個的組合。
5.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設備,其特征為,所述分揀準則用于借助物理性質區別“可散裝”與“不可散裝”的零擔貨物。
6.按照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為,借助所述傳送單元(18、20)在至少兩條處于不同高度的傳送軌道(38、40)上進行零擔貨物流(22、24)的傳送。
7.按照權利要求5和6所述的設備,其特征為,最上部的傳送軌道(40)規定用于傳送“可散裝”的零擔貨物(12)。
8.按照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滑道(58),所述滑道設置在最下部的傳送軌道(38)的卸貨端。
9.按照權利要求6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升降器(60),所述升降器規定用于調整至少最下部的傳送軌道(38)的高度。
10.按照權利要求9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提供操作力的工作平臺(56),該工作平臺可以調整高度。
11.按照權利要求6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傳送帶(62),該傳送帶設置在最上部的傳送軌道(40)的卸貨端并具有可調的傳送方向。
12.按照權利要求6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為,就運輸裝置(10)的有效高度而言,最上部的傳送軌道用于將零擔貨物(12)存放在有效高度的最上部三分之一內。
13.一種用于裝載規定用于運輸零擔貨物(12),尤其郵寄物品的運輸裝置(10)的方法,在此方法中,
-零擔貨物(12)按至少一種分揀準則被分配在至少一個第一和一個第二傳送單元(18、20)上;
-所述傳送單元(18、20)被駛入到運輸裝置(10)內;
-零擔貨物(12)借助第一傳送單元(18)在所述運輸裝置(10)中被卸下;
-零擔貨物(12)借助第二傳送單元(20)在所述運輸裝置(10)中被卸下。
14.按照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為,所述傳送單元(18、20)構成至少兩個具有不同高度的傳送軌道(38、40)。
15.按照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為,所述分揀準則用于借助零擔貨物(12)的物理性質區別“可散裝”與“不可散裝”的零擔貨物(12),其中,
-認作不可散裝的零擔貨物(12)借助最下部的傳送軌道(38)被堆垛在所述運輸裝置(10)內,以及
-認作可散裝的零擔貨物(12)借助最上部的傳送軌道(40)被卸放在不可散裝的零擔貨物(12)形成的堆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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