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應用于機動車的駕駛人智能確認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621627.5 | 申請日: | 2012-1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863391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10 |
| 發明(設計)人: | 孟祥玉 | 申請(專利權)人: | 孟祥玉 |
| 主分類號: | B60R25/24 | 分類號: | B60R25/24;G06K7/00;G06K9/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30011 安徽省***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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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應用于 機動車 駕駛人 智能 確認 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個人確認系統,具體為一種應用于機動車的駕駛人智能確認系統。
背景技術
我國目前機動車的保有量約為8000萬輛,并且還在以每年約10%的速度遞增。按照我國道路交通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于機動車駕駛人的違章違法行為必須進行相應的處罰。隨著科技的進步,目前我國對于各種機動車違章違法取證除極小部分來自于交通管理部門的現場執法檢查以外,絕大多數的違章違法取證均來自于設置在城鄉道路和高速公路上的各種電子監控設備所采集的信息,這對于遏制交通違章違法、保障交通安全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我們也遺憾的看到這些電子監控設備均是通過攝錄機動車號牌從而鎖定違章車輛,但是對于車內實際駕駛人卻無法認定,因此出現了這樣一些不正常現象,在車主到交管部門接受違章處罰時,可以攜帶多個不同人員的駕駛證進行扣分,甚至網上還出現了叫賣駕駛證代扣分的廣告,例如代扣一分收200元等等,只要保證每個駕駛證一年內不被扣滿12分就行了。這種現象使得違章駕駛人員可以輕易逃避對自己的處罰,從而不能有效約束自己在今后駕駛上的違章違法行為,這不利于交管部門對機動車違章違法的整治,不利于更好的保障道路的安全暢通。更為嚴重的是由于不能對機動車肇事時肇事駕駛人身份進行技術鎖定,因而造成肇事駕駛人逃逸、肇事后找人頂包等等違法現象愈演愈烈,最近發生的幾起影響較大的肇事逃逸案件,事后警方通過調查對具體肇事駕駛人的認定在社會上引起激烈爭議,普通民眾認為可能有頂包的現象出現,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另外隨著車輛的增多,盜車現象也比較嚴重,需要一種技術手段在盜車者試圖強行啟動車輛時鎖定車輛啟動裝置或者對于盜車者本人身份進行鎖定以達到遏制犯罪的目的。
通過檢索,申請號為200710090270.6的名稱為“機動車電子行駛證、電子駕駛證、其管理系統及方法”的專利申請在2007年9月5日公開,但是這個現有技術存在明顯的技術缺陷,那就是機動車車主因為已經擁有啟動自己車輛所必須的電子行駛證和密碼,因此在插入電子行駛證和輸入密碼后,仍然可以借用別人的電子駕駛證或者是從非正常途徑得來的有效電子駕駛證插卡啟動車輛,而實際駕駛人卻是車主本人,以此來逃避對自己可能的違章處罰;同理車主也可以將電子行駛證和密碼交給別人例如親戚、朋友或者是同事,而這些親戚、朋友、同事也可以使用第三者的或者從非正常途徑得來的有效電子駕駛證來啟動和駕駛車主的車輛以達到在出現違章時由別人代罰的目的。另外這個現有技術在實際使用中也缺乏可操作性,由于每次啟動車輛前需要首先插入本車輛電子行駛證讀卡,然后輸入只有車主本人才知道的密碼,然后再插入電子駕駛證讀卡,每次啟動均是如此,非常繁瑣,也使得在日常生活中人們車輛之間的相互借用、緊急情況下的車輛的應急使用等等都存在非常不方便的問題。因此這種現有技術并不能從根本上杜絕違章違法駕駛人代罰頂包的現象,在實際運作中也異常繁瑣,并不具可操作性和實用性。
通過檢索,申請號為200610021125.8的名稱為“電子駕照車載智能監視系統”的專利申請在2007年12月12日公開,同樣的這個現有技術存在技術缺陷,具體是任何人只要插入任何有效電子駕照就能駕駛,這僅能解決機動車是否是有證駕駛問題,但是不能解決是否是電子駕照的持有者本人在駕駛,因此采集自電子駕照的違章信息不一定就是實際違章駕駛員本人,仍然不能實現誰違章誰接受處罰的目的。
現有技術的指紋識別車輛啟動裝置,僅僅依據核對已經存儲于指紋識別器內已保存的指紋信息來啟動車輛,與駕駛證信息沒有任何關聯,對克服駕駛證代罰頂包現象沒有任何幫助。
綜上所述,如何克服在現有技術中為避免違章違法駕駛人逃避處罰轉而由別人代罰扣分因而試圖對實際駕駛人進行技術認定時卻不能有效鎖定實際駕駛人,同時在實際運作時復雜繁瑣、不具可操作性和實用性的技術缺陷,成為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急待解決的一個技術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為避免違章違法駕駛人逃避處罰轉而由別人代罰扣分因因而試圖對實際駕駛人進行技術認定時卻不能有效鎖定實際駕駛人,同時在實際運作時復雜繁瑣、不具可操作性和實用性的技術缺陷,實現現場駕駛人與駕駛證核對指紋信息,從而達到車輛必須是駕駛證持有者本人駕駛的目的,提供一種應用于機動車的駕駛人智能確認系統。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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