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自動除塵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590133.5 | 申請日: | 2012-1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951644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29 |
| 發明(設計)人: | 陳普蘭 | 申請(專利權)人: | 漢達精密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8B1/00 | 分類號: | B08B1/00;B08B15/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5300 江蘇省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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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動 除塵 機構 | ||
1.一種自動除塵機構,其特征在于,該自動除塵機構包括:
支架,其具有一工作平臺;
定位治具,其設于所述工作平臺上,所述定位治具放置產品;
除塵機構,其包括氣缸座、若干導柱及刷產品部,所述氣缸座固定于所述工作平臺上,所述若干導柱的一端固定于所述刷產品部,所述若干導柱的另一端穿設于所述氣缸座,所述刷產品部用于刷該產品;
氣缸,其設于所述氣缸座上,所述氣缸的一端連接于所述刷產品部從而控制所述刷產品部在該產品上往復運動;
PLC控制系統,其控制所述氣缸往復運動及往復運動的次數同時控制該自動除塵機構的正常工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除塵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刷產品部具有至少一把羊毛刷。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除塵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四周側壁為密封的。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除塵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除塵機構具有抽風機,該抽風機固定于所述工作平臺的下端并位于所述產品下方。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自動除塵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塵機構為兩個,其分別為第一除塵機構及第二除塵機構,所述第一除塵機構與所述第二除塵機構相互垂直;所述氣缸為兩個,其分別為第一氣缸及第二氣缸,所述第一氣缸設于所述第一除塵機構上,所述第二氣缸設于所述第二除塵機構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自動除塵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氣缸具有第一觸發開關,其設于所述第一氣缸的最大行程位置;第二觸發開關,其設于所述第一氣缸的最小行程位置同時觸發所述PLC控制系統控制所述第二氣缸的往復運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動除塵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氣缸具有第三觸發開關,其設于所述第二氣缸的最大行程位置;第四觸發開關,其設于所述第二氣缸的最小行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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