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防水實木地板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324278.0 | 申請日: | 2012-07-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689454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23 |
| 發明(設計)人: | 陳正彥;陳名貴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正彥;陳名貴 |
| 主分類號: | E04F15/02 | 分類號: | E04F1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平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1239 | 代理人: | 孫剛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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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防水 實木 地板 | ||
1.一種防水實木地板,其特征在于,其包含有:
一外飾板,其具有一外表面及一內表面;以及
至少一內層板,該內層板為一防水板層,其結合于該外飾板的內表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實木地板,其特征在于,該外飾板外表面具有木質飾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實木地板,其特征在于,該外飾板選自天然木材板、人造木材板、紙材板、布質飾板或復合材板其中之一。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實木地板,其特征在于,該內層板相對于外飾板的另一側更設有一防水膠層。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實木地板,其特征在于,該內層板為一發泡材料板。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水實木地板,其特征在于,該內層板為聚丙烯板、聚氯乙烯板、合成乙烯樹脂板或聚乙烯板其中之一。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水實木地板,其特征在于,該內層板的發泡硬度為邵氏硬度60度至100度。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水實木地板,其特征在于,該內層板內具有多個中空間隙。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實木地板,其特征在于,該內層板的厚度為至少3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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