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組合式警示燈及具有組合式警示燈的拐杖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302082.1 | 申請日: | 2012-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647541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02 |
| 發明(設計)人: | 賴英武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芝儀 |
| 主分類號: | F21S9/02 | 分類號: | F21S9/02;F21V19/00;A45B3/04;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寰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08 | 代理人: | 王曄;穆文通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組合式 警示 具有 拐杖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照明器具及拐杖,特別涉及一種組合式警示燈及具有組合式警示燈的拐杖。
背景技術
目前安裝在拐杖的現有技術的警示燈70,如圖10所示,其包括有本體71、透光罩72、發光燈及電力供應單元。現有技術的警示燈70是組設在拐杖80底端處,通過發光燈發光穿透透光罩72外,照明使用者腳下的地形以及前進路線,提供使用者在外在光線不足或昏暗環境下有良好辨識性,避免發生意外傷害。
然而,現有技術的警示燈的使用領域僅限于拐杖,無法視使用者的需求或各種情況的需要而裝設于不同的棒體或雨傘。且現有技術的警示燈只能裝設在拐杖的底端,無法自由地改變裝設的位置,十分不方便且不實用。
另外,有些現有技術的警示燈是設置在拐杖或雨傘的內部,同樣地也無法裝設于不同的棒體或自由地改變裝設的位置,實有改善的必要。
實用新型內容
為解決現有技術的警示燈關于無法裝設在不同的棒體或自由地改變裝設的位置的不足與限制,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組合式警示燈及具有組合式警示燈的拐杖,該組合式警示燈的第一組合件及第二組合件可分離地結合固定,所以本實用新型能夠視使用者的需求或各種情況的需要而夾制在不同的棒體、拐杖、雨傘、測距輪等物品,以及自由地改變裝設的位置,十分方便實用。
本實用新型所運用的技術手段在于提供一種組合式警示燈,包括有:
一第一組合件,其可透光并包括有一呈弧凹狀的夾制部;
一第二組合件,其與該第一組合件可分離地結合固定并包括有一呈弧凹狀的迫緊部,該迫緊部與該夾制部對合而形成有一夾制空間,該夾制空間能夠容置一棒體;
一發光單元,其固設于該第一組合件并設有一個以上的LED;以及
一電池單元,其固設于該第一組合件并與該發光單元電路連接。
所述的組合式警示燈,其中,該迫緊部為兩呈弧凹狀的凸片。
所述的組合式警示燈,其中,該夾制部為一凹槽。
所述的組合式警示燈,其中,該夾制空間的截面形狀呈圓形。
所述的組合式警示燈,其中,該第一組合件與該第二組合件以螺鎖方式結合固定。
本實用新型所運用的技術手段在于提供一種具有組合式警示燈的拐杖,包括有:
一拐杖本體;以及
一組合式警示燈,其套固于該拐杖本體并包括有一第一組合件、一第二組合件、一發光單元及一電池單元;該第一組合件可透光并包括有一呈弧凹狀的夾制部;該第二組合件與該第一組合件可分離地結合固定并包括有一呈弧凹狀的迫緊部,該迫緊部與該夾制部夾制該拐杖本體,該迫緊部與該夾制部之間形成有一夾制空間,該夾制空間容置該拐杖本體;該發光單元固設于該第一組合件并設有一個以上的LED;該電池單元固設于該第一組合件并與該發光單元電路連接。
所述的具有組合式警示燈的拐杖,其中,該迫緊部為兩呈弧凹狀的凸片,該夾制部為一凹槽。
所述的具有組合式警示燈的拐杖,其中,該夾制空間的截面形狀呈圓形。
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組合式警示燈及具有組合式警示燈的拐杖,可以獲得的具體效益及功效改進為:由于該第一組合件及第二組合件為可分離地結合固定,所以本實用新型能夠視使用者的需求或各種情況的需要而夾制在不同的棒體、拐杖、雨傘、測距輪等物品,以及自由地改變裝設的位置,十分方便實用。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組合式警示燈的立體外觀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組合式警示燈另一角度的立體外觀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組合式警示燈的立體分解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組合式警示燈另一角度的立體分解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組合式警示燈的水平剖面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組合式警示燈的垂直剖面圖。
圖7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組合式警示燈使用時的右側視圖。
圖8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組合式警示燈使用時的左側視圖。
圖9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具有組合式警示燈的拐杖的立體外觀圖。
圖10是現有技術的警示燈的使用示意圖。
附圖標號說明:
10?第一組合件??????????11?外殼體
121?夾制部?????????????12?內殼體
20?第二組合件??????????21?迫緊部
30?發光單元????????????31?電路板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陳芝儀,未經陳芝儀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20302082.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