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配用電光接入網的OLT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220164777.8 | 申請日: | 2012-04-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634634U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26 |
| 發明(設計)人: | 汪波濤;周寒冰;楊立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網電力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H04Q11/00 | 分類號: | H04Q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博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1 | 代理人: | 徐國文 |
| 地址: | 210003 ***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電 接入 olt 設備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配用電、光通信PON(Positive?Optical?Network,無源光纖網絡)領域,具體講涉及配用電光接入網中的一種OLT(Optical?Line?Terminal,光線路終端)設備。
背景技術
智能配用電技術的快速發展對配用電通信提出了新要求,隨著配用電網絡接入設備數量呈幾何級數增長,需要滿足調配一體化、全覆蓋、全采集、全費控等需求,最終實現電力光纖到戶。
同時,PON技術日益成熟,基于PON的配用電光接入網系統具有穩定可靠、實時性強、成本低等特點,在智能配用電領域有著巨大的應用前景。PON系統主要由OLT和ONU(Optical?Network?Unit,光節點)設備通過光纖鏈路構成,其中OLT屬于局端設備,負責與ONU設備進行業務交互,并且實現對ONU的查詢、配置、管理和維護等控制和管理操作。
現有的OLT設備都能支持IP業務接入和傳統的TDM業務。但是由于電力系統中的配用電領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及終端接入設備數量大的特點,造成當前的OLT設備難以高效地在支持配用電業務。
201020142181.9號的實用新型專利公開了一種新型OLT設備,通過連接外部計算機實現對OLT設備的控制和管理,弱化了OLT設備自身的控制和管理能力,并且不具備Q/GDW?376.1協議中規定的配用電業務處理功能,難以滿足配用電的功能需求。201010107663.5號的發明專利公開了一種OLT代理管理ONU的方法、設備及系統,雖然提出了由OLT管理ONU,但是同樣不具備Q/GDW?376.1協議中規定的配用電業務處理功能,并且未能明確地將網管與業務分離,難以有效保護業務,同時OLT上聯業務管理系統BMS的方式增加了系統的通信負擔。因此該方案難以滿足配用電的功能需求。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配用電光接入網的OLT設備,將復雜的業務處理功能集中到OLT設備上,并且實現集中式網管結構,降低EPON(Ethernet?Passive?Optical?Network,以太無源光網絡)系統的成本和功耗,同時具有可擴展性。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配用電光接入網的OLT設備,包括OLT模塊、網管接口模塊、業務模塊和交換模塊;
所述OLT模塊一端與所述業務模塊連接,另一端通過所述交換模塊與所述網管接口模塊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優選實施例中:所述OLT設備為1U;所述OLT模塊的數量為至少四個,每個OLT模塊各引出一個PON口,所述OLT模塊通過所述PON口與外部的ONU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優選實施例中:所述PON口與所述ONU通過分光器連接;所述分光器連接64個所述ONU,與所述PON口通過光纖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第三優選實施例中:所述OLT設備包括RJ-45千兆的網口1和RJ-45百兆的網口2,所述網管接口模塊通過連接所述網口1與外部的網管服務器及客戶端連接,所述業務模塊與通過連接所述網口2與外部的業務主站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第四優選實施例中:所述網管服務器及客戶端與所述網口1通過交換機1進行連接,所述業務主站與所述網口2通過交換機2連接;所述網管服務器及客戶端和業務主站與所述交換機1或交換機2通過網線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第五優選實施例中:所述OLT模塊包括數據接收單元、區分單元和數據發送單元;
所述數據接收單元接收OAM幀和業務幀;
所述區分單元對所述數據接收模塊接收的OAM幀和業務幀進行區分;
所述數據發送單元將所述區分單元區分的OAM幀和業務幀分別發送給所述業務模塊或網管接口模塊。
本實用新型的第六優選實施例中:所述OLT模塊包括型號包括PAS5201的OLT芯片。
本實用新型的第七優選實施例中:所述網管接口模塊包括型號為AT91SAM9G20B的芯片。
本實用新型的第八優選實施例中:所述業務模塊包括型號為P2020的芯片。
本實用新型的第九優選實施例中:所述交換模塊包括型號為88E6185的芯片。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國網電力科學研究院,未經國網電力科學研究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20164777.8/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