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調節式可脫卸鍋提手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589249.1 | 申請日: | 2012-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2760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10 |
| 發明(設計)人: | 金鐘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常熟卡斯瑪因廚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45/10 | 分類號: | A47J45/10 |
| 代理公司: | 常熟市常新專利商標事務所 32113 | 代理人: | 何艷 |
| 地址: | 215539 江蘇省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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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調節 脫卸 提手 | ||
1.一種調節式可脫卸鍋提手,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手柄(3),所述的手柄(3)在長度方向的中間依次形成有相互連通的壓舌腔(31)、手壓把腔(39),所述的手柄(3)在高度方向的頂部開設有開合鈕腔(36),所述的開合鈕腔(36)與所述的手壓把腔(39)相通,所述的手柄(3)在長度方向的近后端部設有頂桿滑動槽(37),所述的頂桿滑動槽(37)位于手壓把腔(39)的上方且與所述的手壓把腔(39)相通;一夾鍋爪(1),固定在所述手柄(3)長度方向的前端端部;一調整旋鈕(4),通過其上的旋鈕螺桿(41)能前后移動地安裝在所述手柄(3)長度方向的后端端部;一壓舌(9),置于所述的壓舌腔(31)中且位于夾鍋爪(1)的下方,所述的壓舌(9)通過壓舌軸(94)轉動地連接在所述的手柄(3)上;一手壓把(7),置于所述的手壓把腔(39)中,手壓把(7)的一端通過壓舌銷軸(711)與所述的壓舌(9)樞軸連接,在所述手壓把(7)的中間具有用于供所述的壓舌(9)探入其內的壓舌腔(72);一頂桿(6),所述頂桿(6)的一端通過頂桿銷軸(61)轉動地安裝在手壓把(7)長度方向的近中部,所述頂桿(6)的另一端與所述的頂桿滑動槽(37)構成滑動配合,在頂桿(6)另一端的端部形成有一頂桿端頭(63),該頂桿端頭(63)用于與所述的旋鈕螺桿(41)相對應;一開合鈕(2),所述開合鈕(2)的一端通過開合鈕銷軸(21)轉動地安裝在手柄(3)上,所述開合鈕(2)的另一端的下方具有抵觸端(22),該抵觸端(22)對應于所述手壓把(7)的上方;一拉簧(8),所述拉簧(8)的一端與壓舌(9)連接,拉簧(8)的另一端與手柄(3)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式可脫卸鍋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柄(3)在長度方向的后端端部還安裝有一用于給所述的調整旋鈕(4)定位的定位裝置(5),該定位裝置(5)包括一調整螺釘(51)、一彈簧(52)和一定位銷(53),所述的調整螺釘(51)、彈簧(52)和定位銷(53)依次安裝在手柄(3)的后端端部,且定位銷(53)靠近于所述調整旋鈕(4)的一側設置,所述的調整旋鈕(4)在面向所述定位銷(53)的一側表面上設有用于與所述的定位銷(53)相配合的定位銷孔(4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式可脫卸鍋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夾鍋爪(1)在高度方向的下方固定有一護鍋板(12),所述的護鍋板(12)與壓舌(9)配合而實現對鍋沿的夾持。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式可脫卸鍋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夾鍋爪(1)的一端延設有一固定板(11),所述的手柄(3)在長度方向的前端端部開設有固定板插槽(33),所述的固定板(11)插入所述的固定板插槽(33)中并用螺釘(13)連接,從而將所述的夾鍋爪(1)固定在所述手柄(3)長度方向的前端端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式可脫卸鍋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柄(3)在長度方向的近前端端部開設有第一軸孔(34),所述的壓舌(9)上開設有第二軸孔(91),所述的壓舌軸(94)在穿過第一軸孔(34)、第二軸孔(91)后將所述的壓舌(9)轉動地連接在所述的手柄(3)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式可脫卸鍋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壓舌(9)上還開設有第三軸孔(92),所述的手壓把(7)的一端上開設有壓舌銷軸孔(71),所述的壓舌銷軸(711)在穿過壓舌銷軸孔(71)、第三軸孔(92)后將所述的手壓把(7)與所述的壓舌(9)樞軸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式可脫卸鍋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桿(6)的另一端的兩側分別延設有滑動銷軸(62),與此相對應地,在所述的頂桿滑動槽(37)的兩側分別形成有用于供所述的滑動銷軸(62)在其內滑動的銷軸滑槽(371)。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式可脫卸鍋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柄(3)在靠近于開合鈕腔(36)的位置處開設有開合鈕銷軸孔(35),所述的開合鈕銷軸(21)插入開合鈕銷軸孔(35)內而實現開合鈕(2)的一端與手柄(3)的轉動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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