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載設備和新導航路徑獲得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573164.4 | 申請日: | 2012-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3451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05 |
| 發明(設計)人: | 李軍;時紅仁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博泰悅臻電子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C21/34 | 分類號: | G01C21/34;G08G1/096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駱蘇華 |
| 地址: | 200030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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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載 設備 導航 路徑 獲得 方法 | ||
1.一種車載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速度獲得單元,適于獲得汽車在第一預定時間內的平均速度;
路徑計算單元,適于在所述平均速度小于速度閾值時,計算得到當前位置至目標地點的新導航路徑,組成所述新導航路徑的路鏈中的至少一個路鏈與組成所述當前導航路徑的路鏈不相同。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定時間為30秒至120秒。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速度閾值為3千米/時至8千米/時。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路況獲取單元,適于以第二預定時間為間隔定時獲取實時路況信息;
所述路徑計算單元適于至少基于所述實時路況信息計算得到所述新導航路徑。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預定時間為3-5分鐘。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載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時間計算單元,適于在所述平均速度小于所述速度閾值時,計算當前時間距離下一次定時獲取實時路況信息的時間差;
所述路況獲取單元還適于在所述平均速度小于所述速度閾值且所述時間差不足所述第二預定時間的一半時,獲取實時路況信息。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路況獲取單元,適于在所述平均速度小于速度閾值時獲取實時路況信息;
所述路徑計算單元適于至少基于所述實時路況信息計算得到所述新導航路徑。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路徑計算單元適于至少根據小路鏈計算得到所述新導航路徑,所述小路鏈為計算所述當前導航路徑時過濾掉的路鏈。
9.一種新導航路徑獲得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得汽車在第一預定時間內的平均速度;
在所述平均速度小于速度閾值時,計算得到當前位置至目標地點的新導航路徑,組成所述新導航路徑的路鏈中的至少一個路鏈與組成所述當前導航路徑的路鏈不相同。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新導航路徑獲得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預定時間為30秒至120秒。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新導航路徑獲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速度閾值為3千米/時至8千米/時。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新導航路徑獲得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以第二預定時間為間隔定時獲取實時路況信息;
所述計算得到當前位置至目標地點的新導航路徑包括:至少基于所述實時路況信息計算所述新導航路徑。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新導航路徑獲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預定時間為3-5分鐘。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新導航路徑獲得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所述平均速度小于所述速度閾值時,計算當前時間距離下一次定時獲取實時路況信息的時間差;
在所述平均速度小于所述速度閾值且所述時間差不足所述第二預定時間的一半時,獲取實時路況信息。
15.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新導航路徑獲得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在所述平均速度小于速度閾值時獲取實時路況信息;所述計算得到當前位置至目標地點的新導航路徑包括:至少基于所述實時路況信息計算得到所述新導航路徑。
16.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新導航路徑獲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得到當前位置至目標地點的新導航路徑包括:至少根據小路鏈計算得到所述新導航路徑,所述小路鏈為計算所述當前導航路徑時過濾掉的路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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