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收縮式艉錨燈座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569850.4 | 申請日: | 2012-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3284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10 |
| 發明(設計)人: | 田少男;周啟智;羅元方;劉鵬;劉合淵;徐永華;陳冬冬;李統安;林從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21/22 | 分類號: | F21V21/22;F21W101/04 |
| 代理公司: | 中山市漢通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44255 | 代理人: | 田子榮 |
| 地址: | 528437 廣東省中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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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收縮 式艉錨 燈座 | ||
(一)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艉錨燈座,特別是一種在海洋工程船上使用的收縮式的艉錨燈座。
(二)背景技術:
現有的海洋工程船一般都會有艉錨燈,很多個國家如新加坡艉錨燈就必須放在艉部,艉錨燈的作用主要在船舶拋錨時起警示告示作用。目前很多工程船都直接將艉錨燈與貨欄焊接,導致貨物裝卸時容易刮壞艉錨燈。也有海工船用兩節升降式艉錨燈座,但采用兩節升降式的艉錨燈座同樣有其缺點:1、艉錨燈不能藏于貨欄之下裝卸貨時纜繩會刮到燈體,2、在上升過程中容易將上面一節全部抽出使其脫離下面一節,3、目前兩節升降式采用軸銷式使其固定,需要兩個人同時進行操作才能固定,固定時需要將四孔全部對準才能將軸銷穿過,操作困難。為此,申請人對艉錨燈的結構進行了進一步的優化。
(三)發明內容:
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升降容易、收起時能有效避免對纜繩的刮碰的收縮式艉錨燈座。
本發明是通過以下的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收縮式艉錨燈座,包括燈柱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柱體分為三節,第一燈柱體外側布有連接肘板,連接肘板與貨欄工字鋼面板連接,第二燈柱體活動套裝在第一燈柱體內并可沿第一燈柱體軸線上下移動,第一燈柱體上安裝有第一固定螺栓,第一固定螺栓穿過第一燈柱體抵止在第二燈柱體上以固定第二燈柱體;第三燈柱體活動套裝在第二燈柱體內并可沿第二燈柱體軸線上下移動,第二燈柱體上安裝有第二固定螺栓,第二固定螺栓穿過第二燈柱體抵止在第三燈柱體上以固定第三燈柱體,第三燈柱體頂部安裝有燈體。
上述所述第一燈柱體底部懸空于船體甲板上。所述甲板上、第一燈柱體正下方設有墊板。
上述所述艉錨燈安裝在工程船舷墻與貨欄之間。
上述所述第二燈柱體下部設有第一警示環,第三燈柱體下部設有第二警示環。所述第一警示環和第二警示環由涂在第二燈柱體、第三燈柱體外表面的紅色漆形成。
上述所述第一固定螺栓外部設有第一把手,第二固定螺栓外部設有第二把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有以下的優點:本發明采用三節收縮式結構,降低了收起時燈體最高點的高度,有效避免了裝卸貨時纜繩會刮到燈體或燈柱體;第一燈柱體和第二燈柱體、第二燈柱體和第三燈柱體之間采用螺栓固定,結構簡單,只需一人便可操作,節省人力物力。占用空間小,解決了海洋工程船舷墻與貨欄之間通道過窄的情況。第一燈柱體底部懸空于船體甲板上,可防止管材內部積水對管材和船體主甲板的腐蝕。第二燈柱體下部及第三燈柱體下部的警示環可防止在艉錨燈上升過程中第二燈柱體或第三燈柱體全部抽出脫落。第一固定螺栓和第二固定螺栓外部設有把手,輕輕轉動把手即可鎖緊第一固定螺栓和第二固定螺栓,可省去每次升降都用扳手的操作。
(四)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的元件爆炸圖;
圖3是本發明的在船上安裝的位置示意圖。
圖4是本發明完全收合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5是本發明完全升起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6是圖5的A處放大圖;
圖7是圖5的B-B處剖示圖。
(五)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詳細的說明:
如圖1至圖7所示,本發明安裝在船舷墻8與貨欄9之間,所述收縮式艉錨燈座包括燈柱體,所述燈柱體分為三節,第一燈柱體1外側布有連接肘板2,連接肘板2與貨欄9工字鋼面板連接,第二燈柱體4活動套裝在第一燈柱體1內并可沿第一燈柱體1軸線上下移動,第一燈柱體1上安裝有第一固定螺栓3,第一固定螺栓3穿過第一燈柱體1抵止在第二燈柱體4上以固定第二燈柱體4;第三燈柱體6活動套裝在第二燈柱體4內并可沿第二燈柱體4軸線上下移動,第二燈柱體4上安裝有第二固定螺栓5,第二固定螺栓5穿過第二燈柱體4抵止在第三燈柱體6上以固定第三燈柱體6,第三燈柱體6頂部安裝有燈體7。
作為優選項,如圖3、圖6所示,上述所述第一燈柱體1底部懸空于船體甲板10上,所述甲板10上、第一燈柱體正下方設有墊板11。所述第一固定螺栓3外部設有第一把手13,第二固定螺栓5外部設有第二把手15。
上述所述第二燈柱體4下部設有第一警示環12,第三燈柱體6下部設有第二警示環14。所述第一警示環12和第二警示環14由涂在第二燈柱體4、第三燈柱體6外表面的紅色漆形成。所述第一警示環12高度約為30cm,?第二警示環14高度約為2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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