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板式換熱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535175.3 | 申請日: | 2012-1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8032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20 |
| 發明(設計)人: | 拉爾斯·佩爾松 | 申請(專利權)人: | 丹佛斯(杭州)板式換熱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5B39/02 | 分類號: | F25B39/02;F25B39/0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周晨 |
| 地址: | 310018 浙江省杭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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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板式 換熱器 | ||
1.一種板式換熱器,包括:
形成第一流體通道和第二流體通道的熱交換板,
其中所述第一流體通道具有分隔開的流體通道上游部分和流體通道下游部分,流體通道上游部分和流體通道下游部分通過流體連通裝置流體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式換熱器,還包括:流體通道上游部分的出口和流體通道下游部分的入口,所述流體通道上游部分的出口和流體通道下游部分的入口通過流體連通裝置流體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式換熱器,還包括:分隔件,該分隔件將流體通道上游部分與流體通道下游部分分隔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板式換熱器,還包括:流體通道上游部分的出口和流體通道下游部分的入口,所述流體通道上游部分的出口和流體通道下游部分的入口鄰近分隔件。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板式換熱器,其中所述流體連通裝置是通道或腔室。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式換熱器,還包括:端板,所述端板設置在熱交換板的外側面上,并且具有凹部,所述凹部與熱交換板的外側面的對應部分形成作為所述流體連通裝置的腔室,所述流體通道上游部分的出口和流體通道下游部分的入口與該腔室流體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式換熱器,還包括:
端板,所述端板設置在熱交換板的外側面上;以及
腔室板,該腔室板置于所述端板的外側面上并且具有凹部,所述凹部與所述端板的外側面的對應部分形成作為所述流體連通裝置的腔室,所述流體通道上游部分的出口和流體通道下游部分的入口與該腔室流體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板式換熱器,其中
所述凹部鄰近流體通道上游部分和流體通道下游部分的分隔處。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式換熱器,其中熱交換板為一體的。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板式換熱器,其中所述分隔件距離第一流體通道的入口的距離是所述熱交換板的長度的大約50~80%。
11.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板式換熱器,其中所述分隔件是焊線和金屬板中的至少一個。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板式換熱器,其中所述流體連通裝置是流體混合腔室。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式換熱器,其中
所述第一流體通道和第二流體通道在熱交換板的層疊方向上交替設置。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式換熱器,其中
所述流體通道上游部分的流阻大于所述流體通道下游部分的流阻,或者所述流體通道上游部分的單位長度流阻大于所述流體通道下游部分的單位長度流阻。
1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板式換熱器,其中流體通道上游部分的出口構成上游板孔腔,流體通道下游部分的入口構成下游板孔腔,所述上游板孔腔和下游板孔腔與流體連通裝置直接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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