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分級分解槽基礎采用樁基礎時的施工方法及結構在審
| 申請號: | 201210534227.5 | 申請日: | 2012-1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667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18 |
| 發明(設計)人: | 江利 | 申請(專利權)人: | 貴陽鋁鎂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27/38 | 分類號: | E02D27/38;E02D27/14;E02D27/16 |
| 代理公司: | 貴陽中新專利商標事務所 52100 | 代理人: | 劉楠 |
| 地址: | 550081 貴*** | 國省代碼: | 貴州;5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分級 分解 基礎 采用 樁基礎 施工 方法 結構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分級分解槽基礎采用樁基礎時的施工方法及結構,屬于氧化鋁生產中分級分解槽基礎的施工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在氧化鋁工藝流程中,分級分解過程需要由一系列槽底標高不同的分解槽完成。為了滿足這一特殊要求,需要將一組分解槽布置在高度與長度比約為3%的坡地上。但在實際基礎建設過程中,有時很難找到符合要求的場地,因此需要在平整的場地(以下簡稱場平)上建造一個坡長約300米,坡寬約為42米,坡頂高度約為9米的長坡。然后再在坡道上修建一組分解槽基礎,一組分解槽基礎的槽底標高從坡頂至坡底根據工藝要求遞減。
目前在建設分解槽基礎時,通常是先完成坡道的施工,待坡道施工完畢后,再進行分解槽基礎的施工。由于分解槽基礎直徑一般約為15米左右,單個分解槽的重量在1萬噸左右,為了使分解槽基礎能夠承受如此大的載荷,只有將分解槽基礎坐落在基巖上才能滿足設計要求。但通常情況下,基巖一般埋藏較深,且槽基礎要高出場平標高9米左右。因此槽基礎一般采用樁基礎,樁端置于基巖上。
由于目前的施工方法是先進行坡道施工,坡道的最高點要高出場平標高9米左右。所以在進行最頂部分解槽基礎的施工時,要多填9米左右的土方,造成人工挖孔樁或機械成孔樁施工都較困難。施工周期較長。
發明內容
提供一種分級分解槽基礎當采用樁基礎時的施工方法及結構。以減小人工挖孔或機械成孔施工的難度,同時提高分解槽基礎的穩定性和強度,以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
一種分級分解槽基礎采用樁基礎時的施工方法,該方法按以下工序進行施工:樁基礎施工→擋土墻施工→回填土施工→樁頂承臺施工。。
前述方法中,所述樁基礎施工按以下工序進行施工:場平以下地下樁施工→聯系梁的施工→場平以上地上樁施工。
前述方法中,所述地下樁按常規技術施工。
前述方法中,所述聯系梁和地上樁采用支模法施工。
前述方法中,所述回填土施工之前在地上樁表面刷瀝青膠泥。
前述方法中,?在地上樁表面刷兩遍瀝青膠泥,瀝青膠泥的總厚度不小于3mm。
前述方法中,所述擋土墻施工和回填土施工可同步進行。
根據前述方法構成的分級分解槽基礎結構,包括設在場平上的坡道和一組設在坡道上的高度不等的分解槽基礎;所述分解槽基礎包括位于場平以下的一組地下樁和位于場平以上的一組地上樁,地上樁頂部設有承臺;在地下樁與地上樁的銜接處設有聯系梁。
前述結構中,所述地下樁的底部坐落在地下的基巖上,地下樁按多圓環均布,地下樁的頂部與地上樁連接,在地下樁與地上樁的連接處設有聯系梁。
前述結構中,所述地上樁的表面設有2層瀝青膠泥,瀝青膠泥的總厚度不小于3mm。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改變了現有的施工方法,先進行分解槽樁基礎的施工,然后再進行坡道的施工,大大的降低了人工挖孔或機械成孔施工難度;另外本發明還在各樁之間增加了聯系梁,使得分解槽基礎更加穩定,強度也有所提高。聯系梁可以在進行坡道施工之前進行,所以聯系梁的施工也很方便。采用本發明的方法后,施工簡單、大大的縮短了施工周期;同時也提高了分解槽基礎的穩定性和強度。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的立體示意圖;
圖3是分解槽基礎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基礎樁的分布示意圖。
附圖中的標記為:1-場平、2-坡道、3-分解槽基礎、4-地下樁、5-地上樁、6-承臺、7-聯系梁、8-基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但不作為對本發明的任何限制。
一種分級分解槽基礎采用樁基礎時的施工方法,該方法按以下工序進行施工:樁基礎施工→擋土墻施工→回填土施工→樁頂承臺施工。所述樁基礎施工按以下工序進行施工:場平以下地下樁施工→聯系梁的施工→場平以上地上樁施工。地下樁按常規技術施工。聯系梁和地上樁采用支模法施工。回填土施工之前在地上樁表面刷瀝青膠泥,瀝青膠泥的總厚度不小于3mm。擋土墻施工和回填土施工可同步進行。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貴陽鋁鎂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經貴陽鋁鎂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10534227.5/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