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梨果復合保鮮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519792.4 | 申請日: | 2012-12-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8686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27 |
| 發明(設計)人: | 趙永富;郁志芳;常有宏;郭錫凱;李淑榮;汪昌保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省農業科學院 |
| 主分類號: | A23B7/16 | 分類號: | A23B7/16;A23B7/015 |
| 代理公司: | 南京天華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32218 | 代理人: | 夏平;瞿網蘭 |
| 地址: | 210014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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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梨果 復合 保鮮 方法 | ||
1.一種梨果復合保鮮方法,其特征是它包括以下步驟:
首先,確定待保鮮梨果的最佳輻照劑量;抽取待保鮮梨果若干份,其中至少一份作為對照組不進行輻照,對其余的待保鮮梨果采取不同的輻照劑量進行輻照,輻照結束后立即取樣測定相對電導率,取相對電導率比未輻照組增加8-12%的輻照組作為最適保鮮輻照組,相應的輻照劑量選定為最適劑量并記作D;?
其次,根據所確定的最適劑量按以下判定規則確定保鮮液中殼聚糖的重量百分比:
1)D≤0.8?kGy,則保鮮液中的殼聚糖的重量百分比為1.2-1.5%;
2)0.8?kGy?<D<2.0?kGy,則保鮮液中的殼聚糖的重量百分比為1.0-1.2%;
3)D≥2.0?kGy,則保鮮液中的殼聚糖的重量百分比為0.8-1.0%;
第三,根據判定規則確定的殼聚糖的重量百分比配制保鮮液并制成保鮮液;
第四,用第一步確定的最適劑量對經過保鮮液浸泡處理后的梨果進行輻照;使待保鮮梨果不僅通過涂膜延緩了梨果采摘后的生理進程,而且通過輻照處理進一步殺菌并抑制果實呼吸和失水的生理活動,從而使梨果的保鮮期比單一殼聚糖涂膜或單一輻照都有顯著提高。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確定待保鮮梨果的最佳輻照劑量時采用劑量遞增的原則進行,所使用的輻照劑量范圍為0.2-5.0kGy。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確定待保鮮梨果的最佳輻照劑量時抽取的梨果的數量不少于27個,至少分為9組,9組的劑量輻照依次為0、0.2、0.4、0.6、0.8、1.0、2.0、3.0、5.0kGy。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輻照為采用電子束或γ輻照裝置對梨果進行照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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