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導光元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441394.5 | 申請日: | 2012-11-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9031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08 |
| 發明(設計)人: | 安東·發弗貝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扎拉照明系統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8/00 | 分類號: | F21V8/00;F21V17/10;F21W101/10;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翼勝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18 | 代理人: | 陳酩;翟羽 |
| 地址: | 奧地利*** | 國省代碼: | 奧地利;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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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元件 | ||
1.導光元件(1),用于燈單元或汽車前燈,其中該導光元件(1)帶有至少一個入光區(2),用于以至少一個光源投入光,而該導光元件(1)進一步帶有至少一個出光區(3),用于投出該光,其中
在該入光區(2)和該出光區(3)之間設置了分束區(4),在此,該導光元件(1)從該入光區(2)伸出的部分分為至少一個第一導光部件(5)和至少一個第二導光部件(6),而其以彼此遠離的方向行進,其中在該些導光部件(5、6)跨越的區域中設置了導光連接元件(7),在其背向該些導光部件(5、6)的那面轉變成該出光區(3),而該些導光部件(5、6)在其背向該出光區(3)的那面帶有光學結構元件(8),其特征在于在該連接元件(7)中設有支線,其從該些導光部件(5、6)而起并通到該出光區中(3)。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光元件(1),其特征在于在該分束區(4)中,在該些導光部件(5、6)分出來那處設有至少一個分岔元件(13)。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導光元件(1),其特征在于該分岔元件(13)在光學上比該導光元件的其他部分薄。
4.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導光元件(1),其特征在于該些支線的橫截面被配置成帶有不同的直徑。
5.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導光元件(1),其特征在于該些支線可被配置成導光棒(9)和/或導光溝槽。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導光元件(1),其特征在于該些導光棒(9)和/或導光溝槽起源于該分束區(4)外/遠離該分束區(4)的導光部件(5、6)處,并被配置成在該分束區(4)的陰影區(10)以該出光區(3)的方向延伸。
7.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導光元件(1),其特征在于該些結構元件(8)帶有棱形結構(11)。
8.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導光元件(1),其特征在于該些導光部件(5、6)帶有不同的橫截面直徑。
9.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導光元件(1),其特征在于在該入光區(2)和該分束區(4)之間設有至少一個進光元件(12)。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導光元件(1),其特征在于該進光元件(12)被配置成導光件。
11.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導光元件(1),其特征在于該入光區(2)、該分束區(4)和該些導光部件(5,6)被配置成單件。
12.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導光元件(1),其特征在于該連接元件(7)和該出光區(3)被配置成單件。
13.如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導光元件(1),其特征在于該入光區(2)、該分束區(4)、該些導光部件(5、6)、該連接元件(7)和該出光區(3)被配置成單件。
14.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導光元件(1),其特征在于在該入光區(2)區域中的該導光元件(1)設有互鎖和/或定位元件(40),用于組裝該導光元件(1)。
15.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導光元件(1),其特征在于在該出光區中提供至少一個額外出光區(51、53)。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導光元件(1),其特征在于在該出光區(3)中設有至少一個在光束方向打開的殼元件(50、52),在其背向該入光區(2)的那面設置了額外出光區(51、??53)。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導光元件(1),其特征在于提供了帶有第一額外出光區(51)的第一殼元件(50)和帶有第二額外出光區(53)的第二殼元件(52)。
18.如權利要求1至18中任一項所述的燈單元或汽車前燈,其帶有至少一個光源模組(20)和至少一個導光元件(1),用于從至少一個光源模組(20)投入光。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燈單元或汽車前燈,其特征在于該光源模組(20)被設計成向該導光元件(1)帶來多種顏色的光。
20.如權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燈單元或汽車前燈,其特征在于該光源模組(20)可被調暗。
21.如權利要求1?8至20中任一項所述的燈單元或汽車前燈,其特征在于在該光源模組(20)中設有至少一個LED芯片(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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