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協同作用三元抗微生物混合物在審
| 申請號: | 201210434666.9 | 申請日: | 2012-1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831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08 |
| 發明(設計)人: | 拉維庫瑪·皮萊;安特耶·凱勒;格哈德·施毛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姆萊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8/34 | 分類號: | A61K8/34;A61K31/085;A61K31/047;A61P31/00;A61P31/10;A61P17/00;A61P17/10;A23L3/34;A23B4/14;A23B5/08;A23B7/14;A23B9/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顧晉偉;冷永華 |
| 地址: | 德國霍***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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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協同 作用 三元 微生物 混合物 | ||
1.一種混合物,其包含以下組分或由以下組分組成:
(a)2-苯氧基乙醇和
(b1+b2)至少兩種不同的烷二醇,所述烷二醇選自1,2-癸二醇、1,2-辛二醇、1,2-己二醇和1,2-戊二醇。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混合物,其包含以下組分或由以下組分組成:
(a)2-苯氧基乙醇,
(b1)1,2-癸二醇和
(b2)1,2-己二醇和/或1,2-戊二醇。
3.根據權利要求1的混合物,其中組分(a)與組分(b1+b2)的重量比為0.3-1.2∶0.06-0.7。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混合物,其中組分(a)與(b1)及(b2)的重量比為0.3-1.2∶0.05-0.4∶0.01-0.3。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混合物,其中以協同增強抗微生物作用這樣的方式來調節組分(a)與(b1+b2)的重量比和/或(a)與(b1)及(b2)的重量比。
6.一種化妝品制劑或藥物制劑或食品,其包含: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抗微生物有效混合物,和
—其他常用組分。
7.根據權利要求6的化妝品制劑或藥物制劑或食品,其中組分(a)和(b1+b2)的總量和/或組分(a)、(b1)和(b2)的總量按所述制劑或所述食品的總質量計為0.01重量%至10重量%。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的化妝品制劑或藥物制劑或食品,其包含:
0.30重量%至1.20重量%的2-苯氧基乙醇,
0.05重量%至0.40重量%的1,2-癸二醇,和
總量為0.01重量%至0.30重量%的1,2-己二醇和/或1,2-戊二醇,
在每種情況下,均按所述制劑或所述食品的總質量計。
9.根據權利要求6-8中任一項的化妝品制劑或藥物制劑或食品,其中所述的組分(a)、(b1)和(b2)各自自身的濃度低于抗微生物有效濃度,但是所述的組分(a)、(b1)和(b2)的總濃度是抗微生物有效的。
10.2-苯氧基乙醇用于如權利要求1、3或5-9中任一項定義的組分(b1+b2)的抗微生物功效的協同增強或者如權利要求2或4-9中任一項定義的組分(b1)和(b2)的混合物的協同增強的用途。
11.一種對易腐爛產品的防腐或抗微生物處理的方法,采用如下步驟:
-使所述易腐爛產品與抗微生物有效量的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混合物接觸。
12.一種以下處理的方法:
(i)導致體臭的微生物的化妝處理,
(ii)導致痤瘡的微生物的化妝處理,
(iii)導致霉菌病的微生物的化妝處理和/或
(iv)無生命物質之上或之中的微生物的處理,
其包括將抗微生物有效量的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混合物或根據權利要求6-9中任一項的制劑施用在皮膚上或者無生命物質之上或之中。
13.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混合物用于治療處理以下微生物的用途:
(i)導致體臭的微生物,
(ii)導致痤瘡的微生物和/或
(iii)導致霉菌病的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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