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貨物搬運用臺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433650.6 | 申請日: | 2012-08-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617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26 |
| 發明(設計)人: | 松本智仁;石野勝也;石川敏 | 申請(專利權)人: | 雅馬哈發動機工程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2K27/00 | 分類號: | B62K27/00;B62B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龍淳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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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貨物 運用 臺車 | ||
1.一種貨物搬運用臺車,其被連結到車輛,所述貨物搬運用臺車的特征在于,具有:
裝載部,其用于裝載貨物;
腳輪,其支承所述裝載部,并被設置成能夠繞沿上下方向延伸的轉動軸轉動;
連結部,其以使得所述貨物搬運用臺車能夠相對于所述車輛在上下方向上搖動但不能相對于所述車輛在左右方向上搖動的方式,將所述貨物搬運用臺車連結到所述車輛;和
輔助輪,在所述貨物搬運用臺車的前后方向從所述腳輪看時位于所述連結部一側,且能夠設定為與地面接觸的接地狀態和不與地面接觸的非接地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貨物搬運用臺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輔助輪包括一對輔助輪。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貨物搬運用臺車,其特征在于:
還具有用于將所述一對輔助輪設定為所述接地狀態和所述非接地狀態的把手部,
所述接地狀態與所述非接地狀態之間的所述一對輔助輪的動作與所述把手部的動作連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貨物搬運用臺車,其特征在于:
還具有支承所述一對輔助輪的一對腳部,
在將所述一對輔助輪設定為所述接地狀態和所述非接地狀態時,所述一對腳部相互連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貨物搬運用臺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對輔助輪被設置成能夠在所述接地狀態與所述非接地狀態之間搖動,
所述一對輔助輪的搖動中心和所述把手部的支點位于同一軸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貨物搬運用臺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把手部從所述支點呈臂狀延伸,且被設置成能夠以所述支點為搖動中心進行搖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貨物搬運用臺車,其特征在于:
在使所述一對輔助輪在所述接地狀態和所述非接地狀態之間搖動時,所述把手部始終延伸到所述支點的上方。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貨物搬運用臺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對輔助輪和所述把手部以與所述貨物搬運用臺車的寬度方向平行地延伸的假想搖動軸為中心進行搖動。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貨物搬運用臺車,其特征在于,還具備:
鎖定機構,其用于分別維持所述接地狀態和所述非接地狀態;和
操作桿,其設置在所述把手部,用于操作所述鎖定機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貨物搬運用臺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鎖定機構和所述操作桿經由線纜連結。
11.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貨物搬運用臺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對輔助輪,被設置成能夠在所述接地狀態和所述非接地狀態之間搖動,在被設定為所述非接地狀態時,在所述前后方向上夾著所述一對輔助輪的搖動中心位于所述腳輪的相反側。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貨物搬運用臺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對輔助輪,在被設定為所述接地狀態時,在所述前后方向上夾著所述一對輔助輪的搖動中心位于所述腳輪的相反側。
13.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貨物搬運用臺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對腳部包括在一個構造體中。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貨物搬運用臺車,其特征在于,還具有:
對所述輔助輪進行制動的制動單元;和
用于操作所述制動單元的操作桿,
所述輔助輪被設置成不能在所述貨物搬運用臺車的寬度方向上搖動。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貨物搬運用臺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輔助輪的直徑小于所述腳輪的車輪的直徑。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貨物搬運用臺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輔助輪,在所述貨物搬運用臺車被連結到所述車輛時被設定為所述非接地狀態,且在所述貨物搬運用臺車從所述車輛分開時被設定為所述接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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